华人女蛇头被判35年监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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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0日08:13 法制日报 |
本报讯伊怀杰 曾在美国轰动一时的华人女蛇头“萍姐”案3月16日在纽约东区联邦法院有了结果,“萍姐”郑翠萍被重判35年监禁。 去年5月16日,郑翠萍案开始在纽约南区的联邦法院审理。经审理,郑翠萍被陪审团判决“串谋”、“投资人口走私的汇款”和“代蛇头收受走私勒索人质赎金”等三项罪名成立。 主审法官对郑翠萍的三项罪名每项都判了最高的刑期,而且规定串谋罪的5年、洗钱罪的20年和勒索罪的10年刑期要分开计算,连续执行,加起来一共是35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