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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车上被小偷殴打致伤 告上法庭公交公司赔偿13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0日09:01 东方今报

  今报南阳讯一乘客在公交车上被小偷殴打致伤后,将公交公司告上法庭,获赔1300元。

  2005年2月21日上午,南阳市民范先生乘5路公交车去宛城区新店乡,途中,一名小偷摸进他的口袋偷手机时被他一把抓住,小偷挣脱后掏出一把弹簧刀,一边恐吓一边用脚踹他。范先生大声呼喊,要求司机把车开到附近的公路巡警中队,但被拒绝。

  车又行一段距离后,本已下车的持刀小偷又喊来两名同伙返身上车,并一起对范先生拳打脚踢四五分钟,而司机则关上车门,继续向前行驶。被打的范先生口角流血、上唇撕裂、右上门齿被打断。

  3月17日下午,经过宛城区人民法院环城法庭调解,双方最后达成协议:南阳市公交公司赔偿范先生1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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