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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实施“阳光工程”治理高考违规行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0日09:07 贵州日报

  金黔在线讯 昨日,记者从省招办获悉,今年,我省将继续实施“阳光工程”,重拳治理高考违规行为,营造群众满意的高考环境。

  继续实行“八公开”、“六不准”,建立和完善“阳光招生”的长效机制。坚持招生工作各环节的公示制度,维护考生及家长的知情权,实现社会的有效监督。

  重点防范和打击有组织、有预谋的“团伙舞弊”、雇人代考或替考以及利用现代通讯工具作弊等严重舞弊行为,确保不发生大面积舞弊事件。坚持省、地、县三级招生考试机构分级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到岗。

  严禁招生乱收费,严禁违规录取,严打中介诈骗,有效防范和治理“高考移民”。各高校必须严格执行经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与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要坚决制止和打击以个人、中介机构或其他名义收取所谓押金、扩招费、定向费、赞助费等违法违纪行为。高校不得委托任何个人和中介机构参与招生,不得违背招生录取程序录取考生。对于非法中介的招生诈骗行为,各级招生部门和有关高校要和公安部门配合,给予严厉打击。

  作者:徐梅来源:金黔在线—贵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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