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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夫将承包的铺面转租他人后不幸去世她冒领租金后“人间蒸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0日09:14 贵州都市报

  金黔在线讯 江苏商人陈华忠夫妇在安顺碰到了一桩烦心事:他们转租了安顺一市民从一家公司承包的铺面后,该市民不幸去世,之后,其离了婚的妻子找到陈华忠,从他那里收取了6000余元的租金及押金后不知去向。

  据陈华忠夫妇介绍,他们于2004年从江苏张家港来到安顺做服装生意,当年11月22日从陈某的手上转租下了中华西路81号铺面,租金每月1500元。签合同前,陈华忠便知道该

铺面属安顺第二百货公司,系陈某承包的。2005年8月上旬,陈某不幸生病去世。8月24日,一个自称是陈某爱人的女人来到铺面,说她叫陈某某,要陈华忠今后都将租金交给她。之后,陈某某向陈华忠夫妇收取了2000元押金和一个季度4500元的租金。陈华忠说,没料到的是,2005年9月27日,安顺第二百货公司的工作人员来到铺面找到他,要他交租金,还说陈某已去世,公司已将铺面收回。此时陈华忠夫妇才知道,陈某某在收取了他的6500元后,并未交给公司。

  为了租下这间铺面,陈华忠只得又与第二百货公司签了租房合同,并重新交纳了租金。

  记者从安顺第二百货公司一姓周的同志处了解到,陈某去世前已与陈某某离婚,她极本无权处理陈某承包的铺面。

  此后,陈华忠多次拨打陈某某的电话,但陈某某就是不接。追急了,她还给陈华忠发了这样一条短信:“反正我不在安顺,你怎么折腾是你的事!”

  对此,安顺巨人律师事务所的吴洪贵与程云虹律师认为,陈某某与死者陈某已经离婚,在法律上无任何关系,其隐瞒与死者陈某已经离婚的事实,以死者陈某妻子的名义虚构合同的主体确认死者陈某生前与受害人陈华忠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继续有效,其行为已涉嫌构成诈骗犯罪。他们建议受害人陈华忠向公安机关报案,依法追究陈某某的刑事责任及民事赔偿责任。

  作者:徐荣锋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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