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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交通文明包含守法意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0日09:35 南方日报

  南方时评

  潮白

  新华网“焦点网谈”昨天有一篇报道,概述的是自去年10月31日开始,哈尔滨市交警部门对行人交通违章行为进行处罚的效果和阻力。从实施起至今,哈市交警部门共纠正行

人交通违章行为9527件,罚款近10万元。

  这段时间,关于行人违章似乎是一个热点。前几天,南京因为准备实行“行人闯红灯扣奖金”而热议不断,按那规定,如果行人走路骑车不遵守交通规则,他的名字将可能出现在所在单位的内部通报材料上,其奖金发放、先进评比也可能受到影响。也是从前一段时间开始,广州的一些主要路口都设置了专门人员——是不是该叫交通协管员我弄不清,穿着有标志的衣服,吹着哨子,拿着小旗,管理行人或非机动车。单个城市这样行动,我们会认为那是配合本地什么规章的出台,或者是为了迎接什么检查;若干城市不约而同地行动,更多表明的可能是问题的严重程度。

  这不,去年有一项统计数据,说我国造成人员死亡的交通事故中,由于行人或非机动车违规的占80%。对这个比例,我将信将疑,哈尔滨去年的这个数字就只是20%到25%。但行人或非机动车在马路上我行我素的现象非常严重是人人有目共睹的,这是一个全国性的问题。城市的交通管理者不是不想解决问题,而是暂时想不出好办法,束手无策。哈尔滨那里认为“罚款数额过低,对于收入高者也起不到威慑作用”,一定程度上等于否认自己所说的“取得了一定效果”。南京的政策则引发了超越地域的反响,赞同者说这是“特效药”,反对者说这是“乱下药”,各有各的道理,莫衷一是。据我每天对广州协助管理交通人员的观察,其作用也非常有限,近在咫尺,违章者有的是全神贯注机动车根本没听见,有的是听见了毫不理睬,拿他一点办法也没有。

  行人为什么违章?我们首先想到的会是人的素质问题。这确实是一个主要问题,人们已经习惯于“尊警不遵法”:无论是车辆还是行人,有交警的时候就老实规矩,没交警的时候就争道抢行。另一方面,一些道路设施规划欠缺“以人为本”——过街天桥、地下通道距离间隔太远或设置不合理。此外,我们的突击式执法、虎头蛇尾式执法也难逃干系。在哈尔滨那里,一个被交警拦住的违章男子说:“你们缺钱花了吧?”非常典型地说明了问题。针对行人或非机动车违章开展集中整治,在短期内会取得成效,但这种做法不利于培养公民强烈的守法习惯和意识。而现代交通文明不仅仅是用交通标识、标线、设计规划等技术指标来衡量,更要用交通参与者的守法意识来衡量。这一点,当然不独对行人的要求如此。

  如何使交通参与者产生良性互动,如何使城市交通有序、便捷,既反映管理者的管理水平,也体现一个城市的和谐指数。5月1日,新的《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即将施行。条例对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有了新的明确规定。即使从自身的安全出发,全省百姓也都应该认真了解一下。何况,现代交通文明的另一个“指标”,当是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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