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买彩票一审被判十一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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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0日10:42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本报讯因痴迷于彩票,在花光积蓄后,又挪用公款40万元用于购买彩票,日前,原济源市新华书店坡头门市部负责人陈超一审被济源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 2005年1月8日,陈超出于好奇在坡头镇福彩销售点花几块钱买了几注彩票,没想到竟然中了几百元钱。这让他感到喜出望外,开始对彩票产生浓厚兴趣。2005年2月19日,陈超在坡头镇福彩销售点中了3.7万元的大奖。他更坚信买彩票确实能发大财,买彩票的兴趣越 来越浓,每次购买的金额也越来越大。连续包号投注下来,陈超不但将自己的一点积蓄和原来中的几万元都赔进去了,而且还借了几万元的外债。陈超并没有就此抽身而退,为了筹钱买彩票,他把从各中小学预收的4万元秋季书款用于购买彩票。今年3月15日,济源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陈超犯挪用公款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记者郭长秀通讯员秦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