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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车管所也可以讨价还价?》后续 车管所涉嫌“先斩后奏”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0日10:42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本报安阳讯本报3月18日A10版《跟车管所也可以讨价还价?》一文,报道了安阳市车管部门在对大货车年审时随意确定应贴多少反光膜的问题。记者随后调查发现,车管部门在得到价格部门的批准前就开始收费,属于“先斩后奏”。

  安阳市价格认证中心下发的安价认(2006)140号《关于机动车粘贴车身反光标志的价格认证结论书》中说,受安阳市平原标牌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

,对你公司生产的机动车车身反光标志的制造成本和其间的费用等进行了审核,根据你公司提供的成本资料和市场调查情况,机动车车身反光标志的价格认证结果如下:反光标志粘贴1米费用为40元。”该“结论书”注明的执行时间为3月15日。

  车主代表说:“既然物价部门批准收费从3月15日开始,为什么在此之前,公安局车管部门审车时,车主就被要求按照每米40元的标准购买反光膜,难道有些人能未卜先知?”为证明收费是在批文下达之前就开始的,一名车主给记者送来了安阳市平原标牌有限责任公司收费时开具的工业发票及车管部门开具的收据,上面的时间均为3月11日。

  车主们把情况反映给律师后,律师对物价部门反光膜每米40元的定价依据提出了质疑:安阳市平原标牌有限责任公司的负责人承认,他们并不生产反光膜,是代销其他公司的产品,并说反光膜是高科技产品,生产成本他们也不清楚。那么,安阳市价格认证中心文件中“对你公司生产的机动车车身反光标志的制造成本和其间的费用等进行了审核,根据你公司提供的成本资料和市场调查情况”之说就失去了依托,其做出的每米40元的定价也就成了无本之木。□首席记者张志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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