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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阳区107个村(居)推行村账镇理初见成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0日11:19 大华网

  本报讯(记者郑成武黄泽春通讯员李镇兴)从2005年开始在全区13个镇(街道)全面实施村账镇管工作后,潮阳区目前252个农业村(居)实施代理的村(居)达107个,占全区村(社区)总数的42.5%。通过一年来实践,已初见成效,信访件及非正常性开支比过去明显下降,较好地促进了地方经济的发展,维护了社会大局的稳定。

  前几年,潮阳一些村(居)出现群体上访问题,与农村基层财务管理不规范、部分农村党员干部侵占集体利益有着直接的关系。为解决这一问题,增强农村财务管理的透明度,从源头上治理和预防腐败,潮阳区2004年在对城南街道6个村(居)试行村账镇理制度的基础上,提出用三年的时间,在全区252个村(居)推行村账镇管,2005年完成所辖村(居)的40%;2006年完成80%以上;2007年全区所有村(居)全部完成。各镇(街道)也专门设立农村会计代理服务中心,抽调有经验、熟悉业务的人员担任电脑操作员、记账审核员,负责对各村(居)主管账目的登记、档案管理、月末结账、编写财务报表等工作。

  据了解,实行村账镇理后仍保证村(居)集体的合法权益,做到资产所有权、经营权、处置权、财务审批权四权不变,但必须坚持财务审批制度,确保资金开支使用合理。全区统一开支审批权限,不足2000人的村(居)分管财经的领导非生产性开支审批权限为500元,2000人至5000人为800元,5000人以上1000元,超过规定审批权限的要经两委会议讨论确定,凡1万元以上的非生产性开支及3万元以上生产性开支应经村民代表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上报镇(街道)主管村级财务的领导审批。同时将定期进行财务公布,镇(街道)会计代理服务中心充分利用各村(居)的公开栏,每月公开一次财务收支账目,接受群众的监督。

  由于村账镇理规范了财务管理制度,有利于镇(街道)对各村(居)实行财务监督的管理,特别是大宗开支和不合理开支实行监控,较好地避免了大额资金使用在决策上的失误和以接待费为名挥霍浪费,严重超支等现象,给群众明白,还干部清白。

  (责任编辑:李群、黄幼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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