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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井栏杆锈蚀损坏 可否动用维修基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0日14:21 新民晚报

  编辑同志:

  我们小区大楼底楼天井的铁栏杆,有相当部分已锈蚀损坏,急需调换。居民向物业管理部门反映,答复是动用维修基金需通过业主委员会,或者经三分之二以上业主签名同意才行。可不少业主认为天井部位是底楼业主独家使用的,不应动用维修基金。此事不知该如何解决?读者方乾惠

  【记者回复】

  收到读者来信,记者即向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有关部门咨询。按《上海市商品住宅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维修基金应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备和物业管理区域公共设施的维修、更新,不得挪作他用。读者来信提及的居民住宅底楼天井,不属住宅共用部位,但天井外围的铁栏杆,对整幢楼房具有安全防范作用,应视为物业的公共设施。而且天井铁栏杆作为小区安保、景观部分,更新、调换需统一购置材料,居民不宜自行维修。一般情况下,在征得业主委员会的书面同意后,应可使用维修基金。

  本报记者方钟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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