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迫妻回家绑架他人儿子 谋财不成被判十年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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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0日14:29 新华网 |
新华网重庆3月20日电(记者 张琴)妻子不堪打骂离家出走后,重庆万州区农民彭国祥为迫使妻子回家竟然绑架他人之子,今日被涪陵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据重庆市涪陵检察院介绍,彭国祥是万州区分水镇红古村二组的农民。2005年7月,彭国祥的妻子刘某因不堪忍受丈夫的长期打骂而离家出走,当年10月经他人介绍与重庆涪陵区天台乡的蔡某认识并同居在一起。2005年10月中旬,彭国祥在蔡某家找到刘某并准备带回 万州,当晚刘某趁彭国祥熟睡之机,从下榻的旅馆跑出又回到蔡某家。2005年10月21日,彭国祥又到蔡某家寻找刘某,刘某见状便跑出躲藏。彭国祥再次无功而返。寻妻未果,彭国祥顿生恶念。2005年10月25日,彭国祥冒充蔡某之子的幺爸,给其读书的中学打电话,假称“蔡某出了事故,要见儿子最后一面”,并约定在涪陵乌江桥头汇齐。待蔡某之子到后,彭国祥将其挟持到万州,然后打电话给蔡某家人,威胁如果不在第二天将11500元钱和刘某带到万州,就将蔡某之子用车压死。当晚彭国祥将蔡某之子安置在万州一旅馆,次日转移至他人家中隐藏。蔡某家人接到电话后,及时向公安机关报了案。2005年10月26日,公安机关在万州区分水镇一农民家中,将被看管做人质长达39小时的蔡某之子解救,彭国祥随后亦被抓获。近日,涪陵区人民法院对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彭国祥涉嫌绑架一案做出判决,被告人彭国祥犯绑架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10000元。(完) 相关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