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草案向社会征求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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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1日10:01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北京消息3月2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新闻发布会,办公厅新闻发言人发布了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草案)》征求意见的重要消息。 按照有关安排,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征求、收集本地区全国人大代表和有关部门、法学教学研究等有关单位的意见,于2006年4月20日前将意见汇总报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社会各界人民群众可以将意见寄送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 市人大常委会,也可以直接寄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或者通过中国人大网站(www.npc.gov.cn)提出意见。为配合此次公开征求意见,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即日出版发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草案)》单行本《劳动合同法(草案)参考》。Y(经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