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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告儿子不立案不开庭矛盾即解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1日11:11 信息时报

  时报讯(记者李朝涛通讯员穗法宣陈晓红)交了状纸不给立案,来到法院不让开庭。广州南沙区黄阁镇的陈老汉虽然不明白什么是“诉前调解”,可是他没花一分钱就和两个不孝顺的儿子达成了赡养协议,这个结果让他分外高兴。组建不久的广州市南沙区法院希望“诉前调解”成为当地老百姓既经济又快捷的化解矛盾的新方法。

  家丑不可外扬是中国人的传统观念,“老子把儿子告了———传出去肯定不好”。

从陈老汉的“维权成本”上说,既然打官司就要交诉讼费,官司赢了若要申请执行还要交钱,倘若执行不顺利陈老汉的晚年恐怕真的要喝西北风。南沙法院立案庭的法官决定使用“诉前调解”,把诉讼的成本和风险原原本本告诉陈老汉,让他权衡利弊后选择是否继续起诉。

  昨天上午,法官把陈老汉和儿子们“拉”到一起。一面劝说老人尽量不要选择可能激化矛盾的诉讼方式解决问题,一方面严肃告知两个儿子国法规定。接近中午的时候,双方终于达成赡养协议。陈老汉没有支付一分钱的诉讼费,儿子们也不会因为官司败给家里人感到“脸上挂不住”。

  从去年10月份组建以来,南沙法院已经成功调处各类纠纷27宗,其中24件得到了彻底解决,另外3件达成分期履行协议。

  开庭辞典

  所谓“诉前调解”,就是立案法官在签收诉讼材料或者对案件决定受理之前,通过法官对法律规定进行解释,引导双方理性看待矛盾,并在案件进入诉讼程序之前达成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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