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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餐馆指南》惹上官司 鸿运楼诉请被驳回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1日13:16 东方网

  昨天,大众点评网建立以来遭遇的第二起名誉侵权案审结,原告鸿运楼的所有诉讼请求都被虹口法院一审驳回。

  鸿运楼认为,大众点评网编辑的《上海餐馆指南2003/2004》一书中,对鸿运楼的评价不实,引用了“环境一塌糊涂”等诽谤性语言,使其名誉受到了损害。该书还对一些餐馆进行了前50名的排序,这违反了国务院的规定。他们要求大众点评网所属的汉涛公司停止出

售《上海餐馆指南2003/2004》;并要求法院宣布其排序行为无效,相关内容撤除;要求被告在市级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5万元。审理中,鸿运楼还提交了一些社会调查,以证明一些市民读了该书评论,便不愿去该餐馆消费。

  汉涛公司称,大众点评网是该公司创立的社会公众交流餐饮信息的平台,《上海餐馆指南》是根据网民的点评综合编辑而成,并非该公司的评论意见。至于排序,只是将网民评论较好的餐馆罗列在一起,便于查找,实质只是一种索引。

  法院认为,社会公众对产品和服务有评论的权利,也有从媒体、书籍获得有关信息的权利。大众点评网根据网民对餐馆的点评资料进行综合,并选择代表性意见汇编成书,其中网民的点评是对自身感知的表达,理性的消费者会根据自己的识别能力做出相应的判断。鸿运楼作为餐饮经营者,也可以通过媒体来宣传自己,并接受各方的评论。《上海餐馆指南》中对鸿运楼的点评内容,反映不出有诽谤性质,并不会导致原告名誉受损。由于原告在审理中表明书中排行榜并不构成侵权,所以要求判令该排行榜非法的要求不属于诉讼范围。虹口法院一审认为,《上海餐馆指南》并未造成鸿运楼社会评价降低,不构成名誉侵权。去年11月,与鸿运楼同告大众点评网的还有孔家花园,据悉,这起名誉侵权案尚在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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