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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金昧了”案有果 二审法院缺席判决拾钱夫妇如数还钱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2日10:11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本报讯“明明拾了别人的钱却不还,法院两次开庭审理都判他们还钱。”昨日,拿到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终审判决书的王林、杨萍夫妇说。至此,郑州市首例“拾金昧了”案尘埃落定。

  针对这起特殊的诉讼,本报曾先后做了报道(参见本报1月7日和1月21日、3月15日报道),丢钱夫妇王林、杨萍将谢飞和龚丽夫妇告上法庭,状告其拾到1万元钱却不归还他们

,目击证人还当庭指证。一审判决谢飞、龚丽返还1万元钱。谢飞和龚丽不服,上诉到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二审中,法院驳回了谢飞和龚丽的上诉,维持原判。

  昨日,谢飞和龚丽没有到场。(文中当事人均系化名)线索提供樊瑞新

  □记者孙彤实习生张美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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