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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的山林不让砍 林业站站长买下山林滥伐被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2日10:30 广西新闻网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记者

  近日,融安县大将镇合理村横岭屯山林遭滥伐一案,公安机关正在加紧侦查。记者为此前往当地采访。

  村民的山林自己砍不了 林业站站长买下山林滥伐

  3月16日下午,合理村横岭屯村民老韦见到记者时,提到屯里山林被砍伐一事,他就来了气。

  老韦说,2005年4月15日早上,他正在吃早饭,同村黄石屯村民韦某和大将镇林业站站长何某来到家里,提出以12.5万元的价格,由韦某和何站长合伙买下横岭屯292亩的山林。上世纪90年代,该屯村民贷款1万多元种下了这片山林,经过10多年的护理,现在绝大部分可砍伐。老韦明白,韦某等人来找他,是看中他是村民代表,他的意见可以影响该屯的村民。

  老韦告诉记者,他当时就感到奇怪:“2005年3月份,我就曾找过何站长,要求砍伐部分林木,当时何站长说没有砍伐指标,要等这批树长到20年才行。可现在他们却想砍就砍,这到底是从哪里得来的指标?”后来他从大将镇林业站工作人员那里打听到,韦某、何某等人得到了数百立方米的砍伐指标。

  2005年8月21日,韦某等人以每立方米40元的价格,雇工在横岭林场砍伐,一个多月来共砍了720多立方米的树。与此同时,韦某等人还以13万元的价格,买下合理村黄石屯三皇冲的山林砍伐。该村民还说,砍伐期间,在镇林业站工作的黄某,农民黄某某以及何站长经常到现场指挥。

  3月18日上午,记者在三皇冲看到,几个山头的树被连片伐掉,留下密密麻麻的树墩。村民说,在这次砍伐中,110亩山林被伐,几乎占去了林场的一半面积。

  涉案人员反侦查 用钱欲封村民口

  老韦透露说,去年4月26日,韦某和大将镇电力部门工作的韦某某找到老韦,许诺说,如果老韦同意将横岭屯的林场转给他们承包,他们将付给老韦6000元“信息费”。老韦同意后,2005年6月13日,林业站工作人员黄某某在自己家里,将这笔钱递给了老韦。

  2005年9月15日上午11时左右,农民黄某某把老韦和另一名参与砍伐的村民叫到加工厂,要给两人每人1万元的“封口费”,遭到拒绝。2005年9月23日,得知村民欲举报时,农民黄某某、在大将镇电力部门工作的韦某某等人找到一些村民,又企图给村民2.3万元“封口费”,再次遭到拒绝。

  记者找到参加砍伐的村民小韦,他拿出10多张砍伐量记录单说,韦某等人雇他们10个村民到三皇冲砍树,按每立方米38元计酬。每次砍伐都做了记录,每张记录单后面均附有韦某兄弟的签名。根据记录单统计,从2005年10月2日至11月25日内,总砍伐量为557.7405立方米。

  3月20日晚上7时39分,记者就此事拨通韦某的手机,记者说明来意后,一名男子称韦某不在。记者再次拨打韦某的手机,但已关机。

  特大滥伐林木案已立案 林业站站长等人被查

  3月17日上午,融安县林业局的韦局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涉案人员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涉案人员中,有一名是木材公司的职员,该公司并不归林业站管理,但村民把他误认作林业站的工作人员。”韦局长说,有少数人利用自己在林业局内部关系,办到了砍伐证。而该案的砍伐证发放,是按照申请程序办理的,并不违规。事发后,该局已在全局工作人员里进行了警示教育,同时,他们还将更新设备,力争实现采伐证联网管理,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融安县林业公安分局一名姓蒋的民警对记者说,林业局批给横岭林场的砍伐证属于违规批证。农民韦某和黄某某、木材公司职员黄某、林业站站长何某、在大将镇电力部门工作的韦某某等5人,在横岭林场超伐了3.2公顷,即超伐了124.9立方米的林木。他告诉记者,按我国法律有关规定,超伐10立方米就可以立案。此案已被作为特大滥伐林木案件立案侦查。有关涉案人员已于2005年12月6日被逮捕,现已取保候审;黄石、盘马两屯林场被滥伐一案也正在侦查中。编辑:马骎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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