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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吸烟立法征询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2日10:40 大洋网-广州日报

  昨天,一场别开生面的“广州市控制吸烟立法征询会”在广州召开。主办方广州市控烟协会、市医药卫生科普协会、市律师协会和广州烟草专卖局、广东中烟工业公司、新闻媒体等多个单位的代表们一起对“吸烟”这个争议话题展开了大讨论。其中,关于在医院等特殊的公众场合是否能“严格禁烟”,能否尊重吸烟人的选择等问题成为讨论的焦点。“控制吸烟”此次在广州首度进入立法议题,缘起《烟草控制框架公约》。该公约是由世界卫生组织主持达成的第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全球性公共卫生条约,目前已有113个国家批准了该公约。

  据了解,中国于2003年11月签署《烟草控制框架公约》,2005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该公约。广州市烟草方面专业人士则透露,不久后国内出产的香烟烟盒上除了以往标注的焦油量、烟气烟碱量外,还要增加一氧化碳含量这一项。

  建议1:科教文卫区域“禁烟”

  在昨天的会上,广东省控烟协会的有关负责人提出要严格规定哪些场所属于“严禁吸烟区”。据记者统计,共分5大类,一是幼儿园等托幼场所,二是中小学校,三是卫生部门,四是文化艺术场所、体育馆等,五是公共交通工具,甚至还包括电梯间。“这些地方最好都能严格禁烟”,广东省控烟协会的负责人还特别指出,“希望医院禁止吸烟,医生也能带头不抽烟”。

  除此之外,大家都公认:“现在娱乐场所就是最难禁烟的,一些高级旅店、服务场所也都难以执行”。广州市律师协会的代表程跃华则建议,应当设置绝对禁止吸烟场所、部分区域禁止吸烟场所及与其相配套的吸烟区,同时规定鼓励政策,引导、鼓励设立更多的禁止吸烟的场所、鼓励申报禁烟(无吸烟)单位。

  建议2:烟民违规可小额罚款

  至于对违反规定的吸烟者如何处罚,程跃华提出,可以考虑包括劝阻、批评教育及小额罚款并劝其离开该场所两种形式,而小额罚款应当考虑以当场收缴罚款20元~50元为宜。

  建议3:会议室可否“弹性”处理

  昨天的征询会上也有来自烟草公司的代表。他们希望吸烟人群的选择也应该被尊重,如果要设置禁烟场所,那么就应该配套设置一个吸烟区,并应该有明确的标示。有的地方的确无法做到禁烟的,如单位的大会议室,可否弹性处理。

  广州烟草专卖局的代表还说,烟草界注意加强行业自律。最近烟草界又决定,在烟盒上除标注焦油量、烟气烟碱量外,还要增加“一氧化碳含量”一项,“以表明态度”。

  校园外50米禁开售烟店

  广州市控烟协会负责人表示,“今天的征询会内容我们将形成报告,上报市政府、市人大”。其实,据记者了解,广州已经在控烟方面先行迈出一步,广州目前已经对广州卷烟零售点布局进行调整,其中最引人关注的就是出台了新规定:“儿童娱乐场所、中小学校园及校园外50米内禁止开设卷烟零售店”。文/记者徐海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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