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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2日11:01 红网-三湘都市报

  套取公积金者可能被判刑

  法律界人士认为,对造假套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虽然目前还没有相应的处罚条款,但依据今年3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相关规定,对于伪造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个人,将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对制造假合同、假

公章去帮助客户违规提取公积金的房地产中介机构,以“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印章罪”或“合同诈骗罪”起诉,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报记者刘晗

  支取公积金的条件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五)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合法租住房屋且房租超出家庭收入15%以上的;

  (七)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八)符合(一)(五)(六)项提取条件的职工,配偶可同时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商品房可能涨价

  新房产企业不享受税收优惠

  本报3月21日讯即日起,国内的新办房地产企业,将不得再享受普通新办企业的税收优惠。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公布《关于房地产开发业务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首次将房产开发产品分为经济适用房和非经济适用房,并调整其预计计税毛利率。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院长赵锡军认为,由于经济适用房的开发有不少优惠政策,所以这次国家税务总局的新政出台,对于大城市商品房的开发商影响较大。今后,大城市中高档商品房的价格,极有可能因此而出现小幅涨价的情况。据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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