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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建设呼唤免费义务教育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2日11:21 海峡网-厦门日报

  监督在线

  这次主题教育活动,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是新一轮跨越式发展给新农村建设注入新的生机和活力。而要持续这种生机和活力,一方面有赖于项目建设带来的经济效益,另一方面也有赖于农村劳动者整体素质的提高。新农村不等于农村新,新农村需要好教育,好教育需要政府办,这是人们对新农村建设的一种共识。因此,解除农民教育负担,实行免费义务

教育,让每个农村小孩都能接受义务教育,应该成为新农村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作为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就是要通过立法和监督来推动各级政府开展这项工作,促进我市的新农村建设。

  众所周知,义务教育的本义就是免费教育,但是长期以来,由于经费分担机制不尽合理,学校办学经费不足,我国农村几乎所有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都在缴纳名为“杂费”的学费,很多农村贫困家庭的儿童因无力交费而失学,这种情况在我市农村同样存在。下面几组数据或许能说明一些问题:

  ——据市教育部门统计,我市农村初中生每学期需交基本学习费用390元(杂费95元、课本费200元、簿籍费25元、住宿费70元),小学生需交基本学习费用190元(杂费65元、课本费110元、簿籍费15元),而由于家庭经济困难,我市农村学生存在着欠费上学或因贫辍学的现象,直接影响到学校义务教育的巩固率和全市“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义务教育”工作。

  ——据同安区教育部门测算,同安初中阶段贫困学生占初中学生总数的8%,小学阶段贫困学生占小学生总数的7%。

  ——据市人大教科文卫委调查,农村中小学存在着学生欠费班主任垫付的现象,有的学校在五年中被学生欠费35万元,严重影响了学校办学和教师教学的积极性。

  这是我们在新农村建设中必须要面对和解决的问题。

  事实上,市人大常委会在两年前已经开始关注这个问题。2004年4月,市人大常委会将叶子青等十一位人大代表针对同安农村地区贫困学生“上学难”问题依法提出的关于“建立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学生基本学习费用保障制度”议案,列入常委会议程并交由市政府办理。根据议案要求,市政府于2004年12月16日,正式发文建立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学生基本学习费用保障制度,明确规定对贫困学生“免收杂费、课本费、簿籍费和住宿费”(即现在国家相关文件定义的“两免一补”)。从2005年执行情况看,成效是明显的,各级财政共补助388.8万元,解决了8367位贫困学生上学难问题,确保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因贫困而失学。应该说,我市在制定和落实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学生“两免一补”政策方面是走在全国前列的(全国是2007年全面落实对农村贫困学生的“两免一补”政策)。

  但是,针对农村贫困学生上学难问题而制定的“两免一补”政策,相对于在农村地区全面实行免费义务教育,还有很大的差距。下一步,市人大教科文卫委还要围绕新农村建设中的免费义务教育问题继续开展以下几项工作:

  1.依法监督各级政府确保义务教育经费“三个增长”,即:用于实施义务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比例应当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比例,保证按照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义务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督促各级政府加大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真正变农民办教育为政府办教育,从而为实行免费义务教育提供经费保障。

  2.跟踪检查“建立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学生基本学习费用保障制度”议案办理情况,督促各级政府进一步健全扶贫济困长效机制,落实“两免一补”政策,加大对困难家庭的帮扶力度,绝不让一个孩子因贫失学、辍学,从而为实行农村免费义务教育提供经验、打下基础。

  3.组织视察农村义务教育项目建设情况。为了发展农村教育、卫生事业,市政府决定从2004年起到2007年,连续四年,安排资金4亿元,用于建设农村义务教育和公共卫生体系项目161个(其中义务教育项目126个)。作为新农村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这些项目建成后,将为实行农村免费义务教育提供必要的硬件设施。

  4.根据教育部关于“到2010年,全国农村地区全部实行免费义务教育”的时间表,认真开展调研工作,力促政府结合新一轮跨越式发展,尽快在我市农村地区实行免费义务教育,争取比全国其他地区先行一步。

  黄敏沁

  相关链接

  施行农村免费义务教育的先进省市

  ——广东已在全省16个扶贫开发重点县的农村开始免费义务教育试点,并计划在2008年秋季推广到全省农村。

  ——江苏酝酿从明年起,在经济薄弱的农村地区进行免费义务教育试点。

  ——苏州市宣布从2006年秋新学年开始,全市享受义务教育的孩子不仅免学费、杂费,教科书费也将全免。(来源:厦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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