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泰安:8年协查办案862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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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3日09:43 检察日报 |
本报讯(通讯员胡爱精 杨荣孝 周安忠) 近年来,山东省泰安市检察机关牢固树立检察一体化意识,积极主动做好协查工作,全力配合外地检察院办案。据统计,从1998年至今,该院共协助25个省市612个检察院办案862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5名,协助或代理调查取证2300多份,追缴赃款赃物200多万元。 协查工作头绪多,任务重,政策性强。为了规范此项工作,泰安市检察院专门制定 了职务犯罪案件协查制度,对外地来人接待、函件处理、案件登记、请示报告、结果反馈等协查工作具体环节都进行了详细规定。为防止不法分子冒充检察人员办案或检察人员越权办案,该制度规定,对外地来人来函请求协查的案件,在启动协查程序前,首先由该院大要案侦查指挥中心进行三项严格的审查,即审查来人的身份是否合法;审查案件是否属于检察机关的管辖范围;审查案件法律文书是否完备。据了解,检察机关异地办案有两难,一是人生地不熟,二是人员、车辆和经费保障成问题。对此,泰安市检察机关设身处地为外地检察机关着想,对各项协查工作全力配合。2003年9月,泰安市岱岳区检察院在协查临淄区技术监督局原局长涉嫌受贿案时,发现泰安市有5家单位涉案,行贿数额达5万元。为了给兄弟单位节省时间,节约办案经费,岱岳区检察院让淄博市检察院检察人员先行返回,调查取证工作由他们来做。仅用了三天时间,他们就把证据材料全部取到手,配合淄博市检察院顺利突破了案件。 据介绍,在协查工作中,该市检察机关仅2005年就派出干警200多人次,出动车辆100多台次,支出经费近10万元,协助10省市50多个检察院办案100多件,受到外地检察机关的好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