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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病历要交20元 物价部门称:属不正当收费行为便民电话(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3日10:20 贵州都市报

  

查询病历要交20元物价部门称:属不正当收费行为便民电话(图)

  在向医院交了20元的病案查询费和6块钱的复印费后,李先生才得到了自己的病历资料。但是他始终觉得这20元钱交得不合理,为什么病人查看自己的病历还要交查询费?昨日上午,李先生打本报热线6774488诉说了心中的疑惑。

  为此,记者采访了贵阳中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医政科的一位姓蒋的负责人,该负责人称,20元病历查询费是按文件规定收取的,其他医院也有类似的做法。在医院提供的《关于严格我院病历管理规定》一文中记者看到有一项规定:凡来查阅、复印或复制病历者,每例次暂时收手续费20元(国家有关部门明确后按规定收取),工本费按规定实收,统一交财务。当记者问这项收费是否经过物价局的批准时,负责人称,该收费标准是根据国家相关部门的规定制定的,到医院查询病历者一年有好几百人,这给医院带来了较多的工作量,收取一定手续费他们认为也是合理的。

  而贵州省物价局医价处的张处长告诉记者,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第十八条规定:医疗机构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可以按照规定收取工本费。病人到医院查询复印病历,医院只可向病人收取一定的工本费,收取查询费等其他费用则属于一种不正当收费行为。作者:李阳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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