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和谐社会里,领导干部要学会化解矛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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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3日10:43 浙江在线 | |
近日,浙江湖州市委书记孙文友在谈到领导干部工作方法时说,稳定也是政绩,如果一个地方在经济发展的同时,老百姓太平无事,就说明这里的干部有水平。孙文友认为,要确保平安无事,各级领导干部就要善于未雨绸缪,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把各种矛盾和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从而达到和谐发展。 孙文友的这一观点,实际上对地方领导干部的为政之道提出了更为严格的“标尺” 当前,国内正处于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不稳定不和谐因素增多。一些地方之所以在房屋拆迁、土地征用、企业改制、环境保护等方面引发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事件,除了有些事件是少数人恶意操纵外,主要原因之一是有的政府部门和领导干部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制定的方针政策,脱离群众,不是从群众角度考虑问题,而是一屁股坐到老板的板凳上,成为强势利益集团的代言人,这难免使相当一部分群众利益受损,导致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温家宝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正确处理新时期社会矛盾,认真落实涉及群众利益的各项政策。”重视解决事关群众利益的各种问题,有效化解矛盾,是确保社会稳定和谐的前提。 要确保一方稳定,需要各级领导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的意识,在推进发展时,充分考虑大多数群众的承受能力,实事求是,量力而行。抓紧建立健全利益协调机制、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建立通畅的群众利益表达通道和完善的沟通反馈机制,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群体的利益,高度重视维护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坚决依法纠正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化解社会矛盾,需要各级领导干部带着深厚的感情做群众工作,依法、按政策办事,坚持教育、疏导、协商、调处,防止搞强迫命令,颐指气使,滥用警力,激化矛盾。如果没有深入群众、与老百姓打成一片的好作风,没有善于做群众工作的本领,轻率地视百姓为“刁民”,就根本不可能化解矛盾,赢得民心,确保一方长治久安。领导干部只有真正将“以人为本”原则贯彻到具体工作中,善于化解社会矛盾,老百姓心和气顺劲足,才能有力地推动经济社会事业的和谐发展。( 作者: 记者 慎海雄、王学江 相关专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