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泼妇逞恶法不容“泼”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5日02:05 江南时报

  3月17日上午,从新疆吐鲁番市嫁到江苏省海安县海安镇40岁的村妇刘某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海安警方刑事拘留。

  当天上午9点,海安县公安局城南派出所接到110指令:在海安镇永安路西楹桥南边“城市花园”小区建筑工地内,有人闹事。金警官等人赶到现场后,发现刘某正揪住当地治安管理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金警官立即上前劝阻,并亮出警官证,欲阻止刘某逞恶。

  刘某不但没有住手,转身捡起一块砖头砸向金警官的头部,致使金警官嘴部受伤流血。金警官忍着剧痛,再次厉声警告刘某住手,刘某却变本加厉,不顾周围群众的阻拦,冲上来脚踢金警官。金警官逼迫出手,将刘某按倒在地。事发后,刑侦部门迅速组织警力查明案情,刘某对恶意袭警的事实供认不讳。史荣林许义田

  《江南时报》(2006年03月25日第二十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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