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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边受贿一边“带病”提拔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5日05:23 今日早报

  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原局长杨志达因受贿等问题不久前被判处无期徒刑,这是该省交通系统近年第三个副厅级干部锒铛入狱。杨志达与先前落马的几位前领导早就有牵连,但他一度不仅没有受到影响,反而职位越升越高。虽然他“人际关系”复杂,又善于投机钻营,最终也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

  左右逢源三次受贿毫发无损

  经调查,杨志达在高速公路工程招投标、工程分包、设计变更、拨付工程款、发放工程补偿金及工作调动、提拔任职等方面,收受贿赂财物折合人民币295万元,还有折合人民币260多万元的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有关部门介绍,杨志达与几年前已查处的湖南省交通厅原副厅长马其伟、省政府原副秘书长唐见奎、“三湘女巨贪”蒋艳萍三起大案都有牵连,但他均侥幸逃脱,而且不断得到提拔重用。每次案发受到惊吓后他都发誓“金盆洗手”,一旦躲过风头,又变本加厉大肆受贿。

  派发工程一边受贿一边提拔

  1978年,杨志达任湖南省路桥建设总公司技术员,之后担任分公司经理、公司副总经理,1995年任湖南省公路局局长,1996年任湘耒高速公路公司总经理,2001年后任湖南省交通厅党组成员、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局长、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总经理。他在省交通系统工作长达26年之久。

  经调查,杨志达在分公司经理任上,就通过一些个体老板和原下属合伙敛财,为自己的“仕途”铺路。1994年,他帮助马其伟的妹妹马其英分包沪杭甬高速公路浙江段一个工程,马其英从中捞取好处费16万元,并为马其伟的女婿、儿子敛财提供便利。马其伟投桃报李,向交通厅主要领导推荐杨志达,为其职位升迁铺路架桥。

  1995年,杨志达为个体老板孟宪承包深汕路一段高架桥工程提供便利,并主动提出工程盈利后两人三七分成。工程完工后,孟宪如约分5次送给杨志达共计53万元。

  1996年,杨志达当上湘耒高速公路总经理,开始直接插手工程,通过其原下属、个体老板蒋树清收取“管理费”。杨志达先后7次共计收取蒋树清贿赂44万元人民币、11万元美元。

  3年后,杨志达坐上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局长、省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总经理“宝座”。

  1999年,杨志达在已多次给湘耒路第9标段拨付“以奖代补”款5200万元的基础上,又应原湖南省建工集团路桥公司项目经理刘启元的请托,分两次给这个标段拨款281万元。杨志达利用职务便利,随意更改、增加工程项目,签字拨付预借款更是随心所欲,只要有回扣,大笔一挥就是几千万元。

  法网恢恢行贿受贿难逃制裁

  2004年4月,有关部门在查处长沙市一起案件时,据涉案人蒋树清交代,他曾送给杨志达40万元人民币和几万元美元,这一线索引起了纪检部门的高度重视。

  蒋树清案发时,杨志达正在南美洲一个国家考察,有人在第一时间向他通报了蒋树清招供的情况,杨志达立即给其妻刘晓英打电话,通知妻子迅速转移赃款。刘晓英马上将自己保险箱内的18个存折款全部取出,而杨志达的保险箱无法打开,只好将保险箱移至他姐姐杨志迈家里。杨志迈丈夫情急之下将保险柜砸开,取出里面的美元及其他外币。

  杨志达回国后,几乎天天在长沙几个大宾馆召集关系人,为其出谋划策,不停地请人吃饭。但是,这次杨志达真的“栽了”。

  记者采访中,有职工反映,杨志达在高速公路管理局主政的几年里,从来没有开过机关干部大会,也很少开党委会;同时,杨志达在交通系统一干就是20多年,从一般职工到交通厅领导岗位,一直没有交流。

  国家社科规划《中国惩治和预防腐败重大对策研究》课题组组长王明高博士认为,从杨志达受贿案可以看出,监督机构看起来相当多,很严密,但真正监督到实处的不多,杨志达的腐败问题没人管,还不断“带病”提拔。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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