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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路贪”:一边受贿一边升官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5日08:41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原局长杨志达收受贿赂财物折合人民币295万元,还有折合人民币260多万元的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不久前被判处无期徒刑,这是该省交通系统近年第三个副厅级干部锒铛入狱。杨志达与先前落马的几名前领导早就有牵连,但他一度不仅没有受到影响,反而职位越升越高。

  三涉大案都侥幸躲过

  有关部门介绍,杨志达与几年前已查处的湖南省交通厅原副厅长马其伟、省政府原副秘书长唐见奎、“三湘女巨贪”蒋艳萍三起大案都有牵连,但他均侥幸逃脱,而且不断得到提拔重用。

  第一次是蒋艳萍案。被称为“三湘女巨贪”的湖南省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原副总经理蒋艳萍因贪污、受贿等罪名被判死缓。2000年,蒋通过杨志达为湖南建工集团在耒宜公司、湘耒公司各中一个标段。中标后,杨志达让蒋在其所中标段中拿出一公里多路,合伙来做,利润均分。开工时,蒋艳萍东窗事发,杨志达急忙从工程中退出。

  第二次是马其伟案。湖南省交通厅原副厅长、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原副总经理马其伟,受贿236万多元,被判处死缓。马其伟曾将哈尔滨某公司老板陈照发介绍给杨志达,杨志达将公司在湖北路桥公司中标的几千万元工程分包给了陈照发,陈分几次送给杨志达60万元。当时,马其伟供出了陈照发,杨志达很紧张,急忙将60万元退了回去。

  第三次是唐见奎案。湖南省政府原副秘书长唐见奎伙同妻女收受贿赂209万多元,被判处无期徒刑。杨担心该案牵出个体老板蒋树清,急忙退还收受蒋树清的4万美元。

  一边受贿一边升官

  经调查,杨志达在分公司经理任上,就通过一些个体老板和原下属合伙敛财,为自己的“仕途”铺路。1994年,他帮助马其伟的妹妹马其英分包沪杭甬高速公路浙江段一个工程,马其英从中捞取好处费16万元,并为马其伟的女婿、儿子敛财提供便利。马其伟投桃报李,向交通厅主要领导推荐杨志达,为其职位升迁铺路架桥。

  1995年,杨志达为个体老板孟宪承包深汕路一段高架桥工程提供便利,并主动提出工程盈利后两人三七分成。工程完工后,孟宪如约分5次送给杨志达共计53万元。

  1996年,杨志达当上湘耒高速公路总经理,开始直接插手工程,通过个体老板蒋树清,按工程量的20%收取“管理费”。杨志达先后7次共计收取蒋树清贿赂44万元人民币、11万元美金。

  3年后,杨志达坐上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局长、省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总经理“宝座”。

  1999年,杨志达在已多次给湘耒路第9标段拨付“以奖代补”款5200万元的基础上,又应原湖南省建工集团路桥公司项目经理刘启元的请托,分两次给这个标段拨款281万元。杨志达利用职务便利,随意更改、增加工程项目,签字拨付预借款更是随心所欲,只要有回扣,大笔一挥就是几千万元。

  杨志达腐败案再次警示人们,对交通部门加强监管,特别是对手握重权的一把手加强监管,已成当务之急。

  据新华社长沙3月24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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