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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逾千万元捐资助学款发奖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5日09:54 南方日报

  挪用逾千万元捐资助学款发奖金

  人大代表建议严查执信中学协和小学乱收费

  为了让孩子上名校,家长不惜重金“择校”。广州一所知名小学,所招的294名学生中,计划外学生竟超过了一半,而家长为择校而“自愿”交纳的一年数百万的捐资助学款被

学校截留,用来发放教师奖励和补贴。昨天,广州市人大代表朱永平炮轰教育乱收费,建议取消捐资助学费,从严控制择校生招生比例和分数,并制定合理的标准。

  审计报告

  执信中学协和小学逾千万赞助费不入账

  广州市省一级的执信中学、协和小学被审计查出利用计划外招生、以“挂读”(无学籍)名义招生后,再通过捐资助学取得学位等多种变相方式收费。两校涉及过千万元的“捐资助学”资金没有入账,部分被用来给教师发奖金。

  根据《广州市2004年市本级的审计工作报告》,执信中学仅2003年至2004年以“教学设备代收款”、“教育成本费”等名义收取“捐资助学”资金高达616万元被存放账外,用于发放教职工福利、奖金。

  而协和小学则将学生家长以存折形式交来的捐资助学资金和“实验班设备生活费”高达587万元、以“实验班设备生活费”名义收取的捐资助学资金60万元和一年级新生缴交的捐资助学资金86万元在财务账以外存放,部分资金用于教师学习费及劳务费,并违规销毁了部分相关资料。

  代表建议

  取消捐资助学控制择校生比例

  收取择校费、捐资助学款虽然是政策允许的,但这笔巨额的资金被用在了哪里?朱永平指出,从被审计的学校发现,这些收支缺乏必要的内控环节,管理上存在很大的漏洞。尽管教育部门一再重申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准收取择校费,但是某些名校仍然以招收“转学生”的名义收取择校生,名为捐资助学,实质上已成为变相收费。协和小学2003、2004年共招生294人,其中非学区生143人,有102人缴交了捐资助学金401万元,占非学区招生人数的71%。

  审计发现,执信中学在计划外大量招收“转校生”及超计划招收择校生的同时,还自行招收了不少既需要缴纳捐资助学金但又无学籍的“挂读生”,使得每个班级的学生人数高企,一个班甚至达到65人。

  计划外学生甚至多于计划内,这显然挤占了教育资源,分数差不多的学生,交不起钱的就进不了好学校。

  朱永平指出,虽然两所学校的违规事实被曝光,但市审计局并没有公布查处结果。为此,朱永平建议,取消学校“捐资助学专项资金”项目,对于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全面推行“一费制”收费办法和规范高中“三限”政策。并根据广州具体情况,从严控制择校生招生比例和分数,制定合理的标准。

  朱永平建议,对执信中学、协和小学等存在较严重乱收费的学校及学校有关人员,由市监察局负责查处。并加强学校收费“收支两条线”管理和中小学教材、教辅出版发行使用的管理,坚决纠正挪用、截留、挤占、平调教育经费和学校收费收入等工作。据悉,朱永平将于本次人代会期间提交相关建议。

  部门回应

  已对两校作处理和整改

  对于执信、协和两校挪用捐资助学金用于教师福利的情况。广州市教育局昨日作出回应,称代表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

  市教育局表示,对于上述学校的违纪违规行为,已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和整改:一是责成和监督两校坚决执行审计决定,包括上缴罚款、结余款、相关个税、调整相关账目等;二是马上对有关问题进行核查,并针对核查结果,根据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两校的违纪违规行为的有关人员进行行政处分;三是在全市教育系统内进行通报批评,取消学校及责任人相关年度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评先资格,责成学校和学校责任人、直接责任人作出深刻的书面检查,从中吸取教训,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建立和完善各种管理规章制度,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同时,市教育局重申,凡今后私存私放公款,违反“收支两条线”管理,滥发奖金的,一经发现,应按干部管理权限就地免职,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市教育局已要求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所辖学校的收费和资金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记者陈洁娜毕式明刘静陶达嫔实习生郑佳欣黄庆海

  市民声音

  交“择校费”好过“走后门”

  本报讯(记者/谢苗枫)“择校”不仅备受代表、委员的高度关注,还成为了老百姓们茶余饭后的热点谈资。人们纷纷质询,高中阶段合法的“择校”该不该取消;如不取消,相关政策的制订能不能更细、更公正、更公平。

  据了解,有相当一部分市民愿意“择校”继续在高中阶段存在,他们大多认为,既然在目前情况下,教育资源确实不均,造成学校之间存在差距,那让一部分有能力或有潜质的孩子通过“择校”进入高一层次的学校,无可厚非。

  根据有关规定,目前的“择校费”是指高中阶段学校在严守“钱限、人限、分限”(即“三限”)原则的基础上,向有关考生征收的费用,其中“择校费”的“钱限”由广州市物价局规定;人数及分数的限制,则由各高中阶段学校经上报审批通过后制定,但每年都有可能存在变化。

  而昨天接受本报随机采访的数十名市民中也有超过八成表示:“择校费”好过“走后门”。他们认为,如果没了择校制度,“走后门”盛行,更没规矩,家长为让孩子读名校,可能到处“塞”的钱更多,取消择校费将会造成新的不公平。“但政府对‘择校费’必须出台一个‘标准协议’,把学校能收多少学生、多少钱、钱到哪里去都应该按照‘协议’执行,让老百姓心里有个底。”华师大教育科学学院一位教授表示。

  名词解释

  “择校费”与“捐资助学”

  对于择校费,教育部门解释是,高中阶段的择校费是合法的,但须实行“三限”政策,即限人数、分数和钱数;义务教育阶段的择校费则属于乱收费,是必须坚决制止的。家长自愿的捐资助学费原本是国家允许的,是教育多渠道筹措经费的一种方式。但是,目前家长绝大多数都是为择校而“自愿”交赞助,“捐资助学”因为与学位挂钩而演变成变相的乱收费。

  图:

  有人大代表提出增加学校计划内招生的名额。符超军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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