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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50元“买”保姆一年“平安”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6日05:43 今日早报

  □本报记者 黄淼君

  早报讯 来自建德的王阿姨,这两天干活心里特别踏实,因为雇主朱老师给她保了家政服务综合保险,要是在主人家里干活出了点意外,医药费就有着落了。

  杭州简爱保姆服务有限公司日前和中国太平洋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8份家政服

务综合保险,成为了杭州首家尝试保姆保险的家政公司。雇主每年只要支付50元的保费,就可以在保姆发生人身意外时获得最高10万元的赔付。

  雇主可花钱买平安

  朱女士是杭州某大学的老师,去年刚生了小孩,简爱公司的王阿姨是他们请来照顾孩子的。

  “公司介绍可以为保姆买保险,反正费用也不高,我们愿意花钱买平安。”朱老师说,自从请了保姆后,发现擦窗户、使用电器、煤气等安全上确实需要格外注意,买了保险后,大家都觉得更安心。

  简爱公司的沙建东介绍,去年12月,上海一家庭雇佣了一名安徽籍保姆周岱兰,她在擦洗窗户时,不慎从四楼坠下,脾脏破裂,腰椎粉碎性骨折,医疗费高达数万元。雇主因为家庭经济条件不好,支付了1万多元后也无能为力。这则消息引起上海整个家政行业的关注,同时也促使公司酝酿给保姆买平安险。

  上海已经全面铺开

  “‘周岱兰事件’后,有关部门鼓励商业保险进入保姆市场,保姆综合险目前在上海全面推开。”太平洋保险公司浙江分公司该项目的负责人韩立说,今年公司也把这个项目引到了杭州,首家试点就放在了简爱公司。

  韩立介绍,这个保险只要由雇主每年投入50元,雇主和保姆就可以从中受益。如果发生意外人身伤害造成身故最高可获赔10万元;如果发生伤残可根据伤残等级获得赔付;如果有伤害无残疾可获得最高两万元的医疗保险金。如果期间雇主要更换保姆,保险对不同保姆照常生效。

  针对目前珠海发生的雇主殴打保姆致残的情况,韩立表示还没有列入赔付范围内,但是公司今后还将不断完善赔付条款。

  保姆维权暂无法可依

  据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不久前对家政服务从业人员的调查显示,保姆遭受的人身伤害主要集中在四大类:撞伤、跌伤和摔伤、烫伤、咬伤。撞伤主要发生在保姆外出购物返回途中;跌伤和摔伤则主要发生在保姆进行家政服务时,因路面湿滑或是主观大意发生的,此类情况最为普遍;烫伤则多发生在保姆做饭时,因操作失误导致;咬伤主要发生在保姆给宠物喂食或照看时,被宠物抓伤或咬伤。

  一旦保姆发生意外,许多雇主和家政公司会相互“推皮球”,保姆权利无人维护。省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根据1995年颁布实施的《劳动法》,保姆和雇主间的关系是雇佣关系,是《民法》调整范围。一旦保姆遭遇人身和权利等方面侵害,劳动部门无法为其维权。

  省劳动保障科研院的研究人员介绍,目前保姆和大学生实习打工及一般社会人员兼职打工一样,都属于非正规就业,超出了《劳动法》范畴,需要依靠《民法》的完善来调节这些非正规就业的纠纷。研究人员表示法律这个完善过程,西方等发达国家也用了上百年。在目前情况下,由雇主给保姆投保险是比较可行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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