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城镇发展目标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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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6日07:37 潇湘晨报 |
“十一五”期间,全省将突出抓好14个示范镇和14个示范村,即在每个市州抓好一个示范镇和一个示范村;抓好100个以上重点镇,即在每个县市区抓好一个重点镇;力争到2010年建成一批GDP超过10亿元、财政收入过亿元和镇区人口过10万或GDP超过亿元、财政收入过千万元和镇区人口过3万的经济强镇,推动全省小城镇建设加快发展并与大中城市同步协调发展,使全省城镇化率达到45%以上,小城镇对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吸纳比重达到60%以上;基本实现全省小城镇人均居住建筑面积30平方米,自来水普及率95%,燃气普及率70% ,人均公共绿地面积7.5平方米,人均道路面积17.5平方米,生活垃圾实行卫生填埋。本报记者刘勇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