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全国牙防组”京沪同时遇诉讼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6日07:58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南京日报报道】因涉嫌不具有认证资格却频频在某些品牌的牙膏、口香糖广告中露脸,“全国牙防组”日前在京沪两地同时遭遇诉讼,此案被网络媒体称为“13亿人被忽悠案”。

  2月17日,上海某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江以消费者的身份向上海市闵行区法院提交了民事诉讼状,认为全国牙病防治指导组(简称“全国牙防组”)不具有认证资格。此前,中国

公益网主编李刚曾在2005年7月在北京对“全国牙防组”提起诉讼,认为其不具备认证口腔保健品的资格。

  “全国牙防组”诉讼案上海原告陈江23日称,根据闵行区法院有关补充证据的要求,他收集了相关情况并已将材料快递至法院,目前法院还没有答复。

  “‘全国牙防组’没有认证资格却为多种产品认证。而相关企业在其产品的包装及广告上使用与认证相关的词语。”陈江说,他和很多消费者一样,一直以为“全国牙防组”是一个权威的官方组织。

  “根据有关条例,认证机构必须是具有法人资格的社团组织,注册资本不得少于300万元,认证人员必须具有专业资格。而根据我的调查,‘全国牙防组’显然不具备这些条件。更重要的是,认证机构从事认证活动的基本规则、收费标准应该公开。认证机构不得接受可能影响其认证活动公正性的企业资助,‘全国牙防组’并没有做到这一点。”

  全国牙防组副组长、北京大学口腔医院预防科教研室主任张博学日前也承认并非法定权威认证。

  据了解,“全国牙防组”曾先后对乐天木糖醇口香糖、佳洁士含氟牙膏和牙刷等多个产品作出过认证。有关数据显示,一支120克装牙膏的成本大概在0.48元左右,而售价却达到几元甚至十几元。“口香糖的生产成本也并不高,成本大部分在和广告有关的企业活动上,这意味着我们每天都在嚼电视、报纸广告和认证标志,或者在用它们刷牙。”业内人士开玩笑说。(编辑暴雪)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