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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审批责任人及追究办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6日08:56 安徽在线-安徽商报

  本报讯(记者王雅妮)“我们建议,不仅最终审定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应向社会公布,而且,具体实施的各单位应当把审批过程中每一环节的责任人和责任追究办法,也一并给予公布。”昨天,合肥市政府法制办主任韩玉琴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表示,他们已向“四大班子”提出如上建议。

   按照惯例,经过清理后,确定给予保留的行政许可和非许可审批项目,将编

制成目录,由市政府发文下达,行政许可与审批的具体事项、名称和实施主体也将得到进一步明确。

  法制办建议:将这些事项的具体依据,在政府网站上给予公布,而各实施主体(包括市政府)对确认保留的每一项行政许可和审批项目,应当分别拟定实施办法,明确审批的条件、方式、程序及时限等,“特别是,要明确每一事项、每一环节的具体责任人和违法责任的追究方式,经过审定后,也在办公场所、新闻媒体和网站上予以公布。”此外,各区、县政府也应加快同类事项的清理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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