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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评论:贫富应分区而居 还是应邻接而居?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7日10:03 新华网

  在城市治理与营运上,贫富要不要分区这样的讨论仅仅只是一个开始,还有再继续和深化的必要。前不久,任志强一句“富人区与贫民区的存在很正常”,引发了一场热烈讨论。

  反对者大半不能接受老任那副“老子就为富人造房”的劲头,支持者认为任无非道出了房地产贫富分区的现实。

  我在这里提出这场讨论的9个关键点,而这些论点并不存在简单的谁是谁非,却颇能反映在房地产中不同利益集团的心态和诉求。

  贫富分区是事实,但是不是还要扩张。零点的《中国城市宜居指数报告》显示,各城市居民已按居住水平实现了较高度的“同城差异”,就是贫富分区已然成形的最好证明。涉及的论争差异是,是继续造更多的富人房和富人区,包括供富人投资的楼盘,还是应较大幅度向平民和贫民倾斜,为更多中等和较低收入者造房。

  贫富是应分区而居,还是应邻接而居。在社会心理层面,显而易见的,贫富分区让许多一般民众不舒服,但是就消费和投资层面而论,不同收入水平和支付能力的人,可能不得不去购买不同类别的社区居住,而同类社区集聚将有效地满足同层消费的规模效应,如果简单地搭配错居,则不同地块及楼盘的分层定位均难维持,一个城市空间的地产商业细分价值就难以确保,城市整体的对多种房地产资本的吸引力削弱,最终可能危及城市的整体商业竞争力。

  贫富分区是贫富分化的一种映射,这种分化的标志可能体现在很多其他产品上,但在房地产上会更为敏感。因为贫富分化,所有的产品都分出层级,才会有奢侈与极品的消费,人们对其他领域的产品分化相对反感较小,但对房地产的分化反感更烈,这和人们对土地及社区空间认定更具有公共性,以及反感过于明显的社区标签有关。

  贫富分区的争论烈度,在很大程度上是“居者有其屋”理想及其不得实现的群体的愤懑。居者有其屋的理想境界,承诺了人们一个有吸引力的个人生活图景,但是现有的房价及房贷方式,使得城市中过半的一般居民及大半的流动务工人口不可能实现这一理想。如果仅从商业上来说,他们将只能租赁甚至共租条件较差的居住空间,这一种难堪的现实将维持很长一段历史时期,在他们眼中,那些高声宣称甘为富有阶层造房者的“嘴脸”不可能可爱。

  贫富分区引出了土地及相关公共资源管制模式的论争。如果开发商自由选择开发富人区或平民区是一种天经地义的行为,那么谁该为一般平民或贫民的住房条件改善负责?政府在公共资源释放控制及二次分配机制上使用何种机制,也必然成为大家关注的话题。

  反对贫富分区的言外之意,部分也是要求富人或为富人建房的开发商为贫民承担更大的社会责任。为富而有仁,这是一种合理的道德期望,但这也仅限于道德而不可强求。即使富人为善也不可能让贫民都住进他们的社区,即使他们多造一些简易房和经济适用房,也仍不能改变分区而居的格局。实际上,为富人造房子者就其行为模式与规范程度而言,不少是可称为善的;另一些为平民造房的开发商,就其行为模式与服务方式来说,也不因其为平民造房而都可称为是善的。因此对开发商的善恶之评,也许应更多依据专业标准及其具体的产品水平中的服务表现、整体的社会贡献。

  贫富分区之争部分地混淆了道德感受与商业模式之间的界限。商人按消费群体定位而发展专精的产品是正常的,中国商人一向的不足是造低成本的廉价品能力很强,而高附加值产品的制造能力很弱,在开放的房地产市场上,中国开发商不造富人区,国际开发商很快就会来造。中国的开发商中出一些能建非常好的富人区,能吸引到本地乃至国际房产投资者置家的人是很有意义的。当然富人也不是没有穷尽的,市场空间中有高有低、有肥有瘦,所以不同开发商也有不同市场定位,最终的市场格局仍是由上至下多个消费层来构成的。当然,现在即使经济适用房,中国城市中仍有1/4到1/3的居民还难以负担其费用,这就需要在土地分让,或者居住空间的拥有机制(公租、廉租)方面进行多方面探索,似也不能简单地责之于贫富分区。

  贫富分区让我们想到了令许多人感到悲哀的社区图像。中国的旧社会、今日的印度孟买甚至一些西方国家都市,贫富分区使得这些城市里面的贫民窟成为许多社会问题的集中地,这是很难令人容忍的。在分区不可避免的前提下,中国城市在最近的未来,更可能以规模平民区加上两翼较小的富人区和贫民区组成的纺锤形住居模式,同时即使在贫民区也应提供最低限度的生活与社区保障条件,这对我们也许才是更加现实可期的格局。

  对贫富分区要有动态的认识模式。贫富分区在城市空间布局有其市场合理性,从社会发展来说,重要的是保障人们平等的发展与变动机制,使贫富之间有比较充分的流动机制———人发财了可以进富人区,但是破产了也许就不得不进平民区,社会保障这种开放变动的可能性,而不是实现简单的平均主义哲学。而从历史维度来看,中国的商业房地产开始只为1%-2%造房,继而5%-6%,继而8%-10%,继而15%-20%,继而30%-40%.这是一个市场渐次演化、壮大、扩展的过程。

  贫富分区是事实,但公开讨论涉及不少人的不适感与情绪转移,但这种讨论是有意义的,它传递了消费者与公众的声音,也表达了业界及关心这一议题的其他各界的观感。在城市治理与营运上,这样的讨论仅仅只是一个开始,还有再继续和深化的必要。(作者:袁岳)

  网友观点

  任志强:过去中国都是穷人区,现在出现穷人区和富人区是很正常的,就像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一样,也要让一部分人先住进富人区,以后才能都变成富人区。>>>>

  新华网友:贫富差距大的国家,都是落后的国家,像拉美,像亚洲一些国家。同是一个国家的公民,分出好多等级。这样的国家是没有前途的。中国,不要往那儿走,看好脚下的路!

  新华网友:如果你只认钱,单纯从钱的角度谈论穷人区富人区,永远不会得到社会的认同.如果穷人的产生按你的理论应当是经营失败者而搬出富人区进入另一个区域而被称为穷人区这个理论是成立的.如果一部分人在不情愿的情况下硬被另一部分人剥夺生存权而成为穷人,那你这样的理论只会火上浇油,引起社会动荡,是极不负责任的.

  新华网友:这折射了爆发户的狂妄、非人道和它残酷面;同样也折射了在中国,存在着初期爆发者自身知识浅薄的现状。他们不明白,营造一个和谐的社会氛围,对发展长期、稳定的经济是何等的重要。

  新华网友:这反映了中国某些企业家、具有资本主义初期阶段时常有的爆发户心态。他们对自己在不成熟的市场中,获得所谓的“成功”,感到忘乎所以、悍然高人一等似的。象他们这样的人,不可能具有回馈社会,营造和谐气氛的观念;在他们的意识中只存在“掠夺”的快感。

  任志强:没有巨大的利润支持,无法建设品牌,因此房产品牌就应该是具有暴利的 >>>

  新华网友:任志强的“房产品牌就应该是具有暴利的”观点是不对的。为什么?因为只要是“暴利”,就意味着不公平,就是不合理的,这在全世界范围内都已经成为共识。现在各国特别是发达国家都在反垄断,就是因为垄断会产生暴利。

  新华网友:如果说房产就该暴利是真理。那么穷人就该抢劫也是真理。应当写入宪法,提倡和发扬!至于放炮之后马上离场,则是气急败坏,理屈词穷的表现。一副我是流氓我怕谁的嘴脸!

  新华网友:在国家市场经济体系不完善、法律体系不健全、效率与公平尚未处理得很好的政策环境下,跟不少的商人一样,任志强钻了所有钻得下的空子,发了,却从没想过他为什么发了,他还真的以为完全靠自己的本事

  任志强:工薪阶层应该买二手房,一个刚毕业的大学生买不起房子很正常,舆论不该提倡还没有组建家庭的大学生提前购房。>>>

  新华网友:二手房就便宜吗?一套三环边,上个世纪五十年代的破房,房主竟敢要价9000/平米!而黑中介竟堂堂正正的把它登在报纸上了!房主和黑中介哪个黑,有谁能知道那???

  新华网友:任志强的话“工薪族就应该买二手房”这是一种对工薪族的歧视。难道工薪族就比那些有钱的人低一等吗?是不是中国的工薪族都应该去当有钱的富人呢?社会如果离开工薪族,谁来为社会创造最基本的生活必须呢?

  新华网友:任志强叫工薪阶层买二手房,问题是老百姓是否买的起二手房,就如说吃不起肉可吃鱼一样,任志强好象站在天空说话一样,话不着地,讲空话。

  “房地产就该暴利”叫板和谐社会

  "房地产就该暴利"叫嚣出的阶层优越

  在这样一个开发商的名声有如过街老鼠的年代,“房产品牌就应该具有暴利”的叫嚣,在我看来,远非媒体说的什么“情绪接近失控”,而是长久蕴藏内心的真情实感,在狂妄达到顶点之一瞬间的自然喷发。而这种“直言不讳”的“魄力”,缘自其忘乎所以的阶层优越;与之相比,那些只能在网友评论中说些“匪夷所思”、“放肆嚣张”之类无用话语的公众,愈发显得阶层卑微。>>>

  新华网友:容忍任志强这样的暴发户的言行而不给予强有力的反驳,便等于不需要建立和谐社会,等于承认加大贫富差距有理、暴利有理。在二十多年的改革开放大潮中,暴富的人不少,大多数弱势群体的财富都给这些人用各种手段“抢”去了。国家、政党和政府都必须重视这问题,从孙中山到毛泽东领导的革命和烈士的鲜血不能白流。改革和开放是完全正确的政策,问题是对在这一过程中出现的某些官员和资本集团代表人物的贪婪必须有强有力的对策。

  新华网友:任志强的“暴利有理论”必须批驳,否则天理难容。一要批驳任志强与和谐社会叫板,不把党和政府放在眼里。二要批驳任志强嫌贫爱富与穷人叫板,不把贫困群众放在眼里。三要批驳任志强的歪理邪说,明确房地产是特殊的商品。四是批驳任志强的商人意识,明确商人应有的社会义务和责任。五要批驳任志强的道德观念,树立商人回报社会的正气。

  任志强惊人语录集

  我没有责任替穷人盖房子,房地产开发商只替富人建房

  理论依据:本来商品房市场就是“富人”的市场,对低收入家庭的“穷人”而言,能花自己的钱买房的都是“富人”,在中国现在的发展阶段中,最低价位的汽车也同样只是给富人的消费品,普通大众和低收入家庭中的“穷人”是无能力消费的,甚至高级的化妆品与高级的名牌衣物同样都是面对“富人”市场的,“穷人”就更无能力进入商品房市场了。

  中国房地产市场在2020年以前不会出现泡沫!

  理论依据:任志强引用2004年年底出炉的REICO地产报告中的数据佐证自己的观点。当“住房可支付指数”大于100时,意味着消费者支付能力很强,而2003年中国该指数为112.97,这说明支付能力完全足够。

  买卖有理、炒房无罪,禁止炒房就是违宪

  理论依据:市场就理应有买有卖,没有流通没有买卖就不叫市场。所谓的“炒房”就是房产的买进和卖出,商品房是商品,商品就是用来买和卖的,禁止“炒房”就是禁止商品的买卖,这是一种违背宪法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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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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