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常德破获特大造假烟机案 11名造假销假者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7日11:20 红网

  红网常德3月27日讯(通讯员 吴林芳)3月24日,临澧县人民法院以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一审判处被告人陈荣华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40万元;判处欧阳友新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判处吴松明等其他9名被告3年至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或缓刑,并分别判处罚金60至10万元。至此,经过常德市公安局1年半时间的艰苦侦查,国家烟草局、湖南省公安厅督办的“2004.11.2”涉案金额高达319万元的特大制造、销售伪劣烟机案划上圆满句号。

  2004年8月12日,省公安厅治安总队接到国家烟草总局专卖局转来的有关常德市犯罪嫌疑人陈荣华等拼装、销售伪劣烟机案件线索,省公安厅、省烟草专卖局对此高度重视,2004年8月19日,由省公安厅牵头成立了省公安厅、省烟草专卖局、常德市公安局组成的专案组,经过慎密侦查,在掌握大量证据的基础上,于2004年10月15日在云南将该案主要犯罪嫌疑人田正茂抓获。2004年11月2日常德市公安局立案侦查该案后,迅即加大了对其余犯罪嫌疑人的抓捕工作。直到2004年年底,民警将所有涉案人员缉捕归案。

  经公安机关审讯查明,2002年1月至2004年11月,陈荣华、欧阳友新、吴松明、刘江华、徐大丰、颜文清、田正茂、袁文君、陈斌齐、袁渝、黄云登等人伙同在一起,先后非法组织、拼装、销售烟草专用机械YJ14-23型烟机16台套,YJ14型卷烟机1台套,总涉案金额达319万元。

  2004年6月,经吴松明联系以每台17万元的价格购买两台YJ14-23型烟机,由陈荣华在向他人购得烟机配件后,陈荣华雇请专车将该批零配件运送至广东韶关和深圳横港,并安排欧阳友新等随车押送到广东普宁后,拼装调试后与吴松明交易。

  2003年7月,陈荣华、刘江华共同谋划,以18万的价格贩卖一台套YJ14-23型烟机给江西人周某。该烟机除电器外的整套配件由浙江人朱某提供,周某将该烟机零配件运到云南禄丰县的制假窝点,陈荣华安排其团伙成员田正茂、袁文君和袁渝3人在云南禄丰安装、调试烟机,并生产了大批假烟。2004年1月5日,当地公安机关采取突击行动,一举捣毁了这一制假烟窝点,现场查获成品卷烟8件,散支烟33箱,经法院认定价值为18万多元。制烟老板周某及相关人员被判刑,而陈荣华、刘江华、田正茂、袁文君等人侥幸逃脱。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荣华、欧阳友新等并不具备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的资格和能力,却为了牟取经济利益,大肆从全国各地组织伪劣烟机配件,尔后予以拼装、生产、销售,为不法之徒从事假冒伪劣烟草制品生产、销售提供便利,严重破坏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已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故做出了以上判决。

稿源:红网 作者:吴林芳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