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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营销的”难挡“搞营销的”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7日14:17 新民晚报

  “我并不反对上门推销,可这样的推销实在令人气愤!”大学教师杨女士所授课程是市场营销,没想到,保险推销员的“营销实战”着实给她上了一课。日前,杨老师向记者讲述自己多次遭遇的保险推销陷阱,希望能给其他消费者提个醒。

  “质量检查”是幌子

  今年元旦,杨老师接到某保险公司业务员打来的电话,预约上门“质量检查”。因为自己买了这家公司的不少保险产品,杨老师觉得该公司还挺负责,于是取消了第二天的外出活动,特地在家等候。第二天,保险公司一男一女两名业务员准时上门,要求审核她之前投保的十多份保单。看了几眼之后,两人便以专家身份告知杨老师,这些保险计划设计得不合理,随后开始推销他们带来的新险种。杨老师表示近期没有购买保险的计划,但两人喋喋不休不肯放弃,承诺她“买好后如果不满意,10天内可以退保”。挡不住两人轮番轰炸,杨老师只好让他们拟一份1万元的保险计划。

  两人走后,杨老师拨通该公司客户热线询问,得知根本没有质量检查活动。感觉受骗的她立刻投诉,热线受理后却十天半月都没有任何回复。无奈之下,杨老师只得求助于卢湾区消保委。在消保委工作人员的再三督促下,该公司相关负责人及当事业务员最终登门致歉。

  “退保重买”必受损

  “其实,每次有推销员上门,我都会让他们进来,”杨老师说,自己很理解推销员的辛苦,所以一直以礼相待。但是,对方利用手中掌握的客户资料,以不当手段上门推销保险,让她难以接受。不仅如此,她还多次碰到一些保险公司业务员不顾消费者实际情况,为了完成业务指标,建议客户先退保、再投保新的险种。

  “要知道,消费者退保就意味着损失一笔不小的费用,新买险种再划算也弥补不过来,”杨老师告诉记者,自己有一定的专业知识,轻易不会上当,保险业务员如此误导消费者,是极不负责任的。

  消保委有关人士指出,保险推销员这种置消费者利益于不顾的做法,折射出相关人员职业道德的缺乏和自身利益至上的经营理念,同时也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保险法》的有关规定。经营者如果不择手段,短时间内或许可以使企业效益增长,但最终还是要咽下自己种下的苦果。

  本报记者薛慧卿通讯员姚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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