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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岁生命只值一部手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7日15:02 海峡网-厦门晚报

  昨日热议

  事件

  “爸爸,儿子走了啊,没办法,被逼的。原来我的命只值2700元……”这是在河南卢氏县打工的福建福鼎籍少年郑佳辉留下的遗言。因为被一家土特产商店的老板娘一口咬定

偷了手机,遭受殴打,又得不到警方的支持,16岁的郑佳辉以死证清白。(26日重庆时报)

  评论

  郑佳辉必有天大的冤枉,承受了常人难以忍受的心理和生理煎熬。否则,他断不会自寻短见。

  商店里人来人往,郑佳辉只不过看了一会电视,老板娘就妄下结论,接二连三地对一个孩子连施暴力。说轻点,这是栽赃陷害;说重点,这几乎是在荼毒生命了。

  警察经过一夜的审讯,竟然得出模棱两可的结论——负有责任。事实很清楚,警察并没有找到任何郑佳辉偷手机的证据,但还是要郑佳辉写下欠条以便如约归还手机——这到底是何道理?做警察做到这个份上,法律之尊严何在?警察之权威何在?

  柔弱而无辜的郑佳辉叫了警察,显然是想让警察主持公道。可警察的所作所为却进一步把他逼入了绝境。一个还未成年的孩子面对随时可能发生的人身伤害,却又不能指望公权力救济时,除了死,还有什么其他证明自己清白的办法?

  他用这种决绝的方式完成了对自己清白之身的救赎,而我们这些活着的却又没有勇气赴死的人,又如何保持自己的清白之身不受来历不明的侵犯?

  ——张若渔(来源:厦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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