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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性建设: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7日15:10 红网

  党的先进性建设是马克思主义政党自身建设的根本任务,也是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在全党深入开展的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完成党的执政使命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一、先进性建设是党的建设的根本

  党的先进性是具体的、历史的。党的先进性既不是与生俱来的,也不是一劳永逸的,必须通过长期坚持不懈的先进性建设才能得以保持。我们党成立80多年来,始终高度重视保持党的先进性,在党的先进性建设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如果说先进性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根本特征,那么先进性建设则是保持这一特征的根本举措。实践证明,先进性是我们党的生命所系、力量所在。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始终是我们党生存、发展、壮大的根本。

  党的先进性建设,历来是同党的历史任务、同党为实现这些任务而确立的理论和路线联系在一起的。进入新世纪,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必须紧密结合国内外形势的新变化,紧密结合我国生产力发展要求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新特点,紧密结合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新要求,紧密结合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任务,紧密结合提高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迫切需要,紧密结合干部队伍发生的重大变化和存在的突出问题,把党的先进性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党的先进性建设是马克思主义政党自身建设的根本任务。开展党的先进性建设,就是要使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顺应时代发展的潮流和我国社会发展进步的要求、反映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和愿望,使各级党组织不断提高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始终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使广大党员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始终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使我们党保持与时俱进的品质、始终走在时代前列,不断提高执政能力、巩固执政地位、完成执政使命。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要同实现党的历史任务紧紧联系起来。必须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抓好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把党的先进性要求转化为全党的实际行动、贯彻到党的全部执政活动中去,切实落实到发展先进生产力、发展民主政治、发展先进文化、构建和谐社会、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上来。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在执政特别是长期执政的条件下任务更为艰巨,我们必须居安思危,增强忧患意识,永不自满,永不懈怠,不断把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推向前进,不断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推向前进。

  二、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是先进性建设的关键

  党是由全体党员组成的,由于职务、地位、责任不同,党员又分为普通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党的先进性建设固然要求发挥全体党员的作用,但更重要的是要发挥好党员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党的先进性保持得如何,群众和党员最关注的是各级领导干部的言行。因此,在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过程中,必须高度重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

  党的先进性建设必须以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因为,为人民掌好权、执好政,主要是对领导干部提出的要求。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党执政后最大的危险是脱离群众。容易脱离群众的,主要是某些掌握一定权力的领导干部,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主要来自部分脱离群众的领导干部。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必须始终保持“最大优势”,防止“最大危险”,始终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在一定意义上说,党要管党,关键是管住管好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从严治党,关键在于从严治好党的干部队伍。党的先进性建设,不仅要使干部不犯错误、少犯错误,减少干部队伍中的消极腐败现象,更重要的是要提高干部素质,提高领导干部为人民办实事、办好事的本领,把党的先进性建设体现在不断提高执政能力上。

  一要把党的先进性建设落实到广大党员干部更好地维护人民利益上。不断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中国共产党全部奋斗的最高目的。而党的先进性建设,说到底也是为了更好地实现、维护和发展人民利益。维护人民利益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的,要有切实的措施、具体的行动和维护人民利益的能力。维护群众利益的人也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的。作为执政党,维护群众利益的宗旨、方针、政策要靠具体的人来落实,这样的人首先是各级领导干部。党的先进性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心里装着群众,凡事想着群众,工作依靠群众,一切为了群众。要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为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地做好事。制定和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基本着眼点要放在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上来,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在经济发展不平衡,尚有部分群众生活困难的情况下,必须高度重视和关心欠发达地区及困难群众,使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并积极帮助他们解决就业问题和改善生活条件。

  二要把党的先进性建设落实到广大党员干部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上。党的先进性建设的能力和水平,在一定程度上也表现为党员干部解决各种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很多,如贫富差距拉大,失业人员增多,一些群众的生活还很困难;收入分配关系尚未理顺;市场经济秩序有待继续整顿和规范;有些地方社会治安状况不好;一些党员干部中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还不完全适应;等等。这些问题,有的是新问题,有的是老问题,无论是解决新问题还是解决老问题,对各级领导干部来说,都需要一定的领导水平和较高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只有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并通过他们切实解决各种实际问题,党的先进性建设才能取得实效。

  三要把党的先进性建设落实到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上。这是保持党的先进性的集中体现,也是党的先进性建设的核心内容。胡锦涛同志指出:“要切实加强党风政风建设,改进领导方式和领导方法,转变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坚决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始终与群众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各级干部都要自觉接受监督,绝不脱离群众,绝不贪图安逸,绝不以权谋私。”为此,必须坚定不移地以改革的精神推进党的建设,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群众工作。要通过加强教育和完善制度,着力解决党的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干部生活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一切不符合党的事业发展要求、不符合人民利益的不良风气,都要坚决克服。当前,要特别注意克服不思进取、无所作为的思想状况,克服种种严重脱离群众的现象,克服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的歪风,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

  三、 建立健全先进性建设的长效机制

  胡锦涛同志指出,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是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长期任务和永恒课题。必须把做好经常性工作与适当的集中教育结合起来,不断加以推进。为此,必须建立健全党的先进性建设的长效机制。邓小平同志特别重视制度建设在党的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他强调,制度是决定因素,制度问题不解决,思想作风问题也解决不了。这对我们今天和今后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仍然具有极强的指导意义。

  一要健全教育机制。要按照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的要求,坚持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全党,不断提高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坚持把党的思想理论建设放在首位,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增强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能力,提高全党的理论思维和战略思维水平。不断把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引向深入,在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上取得成效。要重点抓好领导干部的理论和业务学习,带动全党的学习,努力建设学习型政党。围绕增强执政意识、提高执政能力,创新培训方法,提高培训质量,大规模培训干部。要建立和落实领导干部的学习考核和激励机制。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党的宗旨,增强党的观念,发扬优良传统,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各级领导干部都要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持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始终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坚决反对脱离群众、以权谋私。要坚持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重实际、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弄虚作假。要坚持谦虚谨慎、艰苦奋斗,坚决反对骄傲自满、铺张浪费。

  二要健全党员管理机制。作为执政党,要为人民掌好权、执好政,就要有健全的党员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党员管理机制,旨在加强对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使党章对党员的各种要求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通过制度的约束,使广大党员经常处于党组织的有效管理之下。健全这种机制不会一蹴而就,关键是要针对问题,有的放矢,不断创新,体现党员管理机制的时代性和创造性。例如,党员评价机制、激励机制、权利保障机制、流动党员管理机制等,都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建立和完善。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各地方、各单位积累了许多对党员进行管理的好经验、好办法,有些经验和办法可以上升到长效机制的层面,加以固定和推广。

  三要健全党内民主。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解决党内不符合先进性要求的问题,必须充分发挥民主制度的作用。实践证明,好的作风总是建立在完善的民主机制之上的。凡是党的作风出问题的地方,必定是民主制度不完善的地方。一个党如此,一个地方如此,一个单位、一级组织也概莫能外。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必须与加强和完善党内民主紧密结合起来。要认真贯彻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建立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逐步推进党务公开,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使党员更好地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营造党内不同意见平等讨论的环境,鼓励和保护党员讲真话。要按照十六大精神,以保证党员民主权利为基础,以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和党的委员会制度为重点,从改革体制机制入手,建立健全充分反映党员和党组织意愿的党内民主制度。党内监督是党内民主制度的一种有效形式,包括上级组织对下级组织的监督,下级组织对上级组织的监督,领导班子内部的相互监督,党内纪检部门的监督等。这些形式都需要不断加以完善,但从长期以来党内监督存在的突出问题来看,党员对领导干部、下级组织对上级组织的监督尤其需要加强。多种多样的问题大多出自担任领导职务的党员干部身上,让他们自我监督十分不易,这就需要下级组织和党员履行党内平等监督的职责。要认真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切实保障党员享有党章规定的批评权、检举权、申诉权和控告权等,充分发挥党员的民主监督作用。

稿源:红网 作者:付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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