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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减负”市民得益 我市全面落实个税新政策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7日15:50 大华网-汕头特区晚报

  本报讯记者康洁、通讯员杨坚报道:与广大市民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个人所得税法》和《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今年1月1日起执行。经过我市各级地税部门加大政策的宣传力度和加强纳税辅导,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从800元提高到1600元这一“减负”的新政策已经得到了全面的贯彻实施。据了解,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提高后,除了1600元的扣除标准外,四险一金,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也是允许抵扣的,这样就使实际扣除额超出了1600元。个税起征点上调至1600元后,我市月收入

低于5000元的工薪阶层受益最大,除月收入低于1600元的免缴个税外,其他月收入在1600元至5000元的纳税人每月最少可以比原来少缴个税50元以上。市地税局强调,各扣缴单位和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应严格按照“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的政策口径掌握执行。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规定,“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广大纳税人在充分享受新政策,得到实惠的同时,要自觉配合扣缴义务单位,认真履行纳税申报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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