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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住宅节能开征意见 住宅层高不宜超2.8米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7日17:02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3月27日电据《北京晚报》报道,26日,北京市规划委就《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公开征集意见。条文明确规定:为了节能,住宅外窗面积不应过大,普通住宅层高不应超过2.8米。

  据悉,《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征求意见稿显示,北京地区普通住宅建筑冬季采暖的节能目标是:在1980年住宅通用设计采暖能耗基准水平的基础上节能65%;为了做到最大

限度的节能,普通住宅的层高不宜高于2.8米;积极鼓励使用可再生能源;北京地区普通住宅冬季采暖卧室、起居室的室内设计温度,不低于18℃;夏季使用空调,卧室、起居室室内设计温度不高于29℃。(贾中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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