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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跳楼方式索赔糊涂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8日00:00 东南早报

  早报讯(记者陈雷石勇)昨日下午4时许,重庆来泉州打工的小潘因工伤与老板协调不成,爬上工厂的二楼,以跳楼相要挟。

  昨日下午,记者赶到现场时,小潘已经被城东派出所的民警劝下,并带到派出所里面。小潘说,3月9日,他工作时,右手食指被机器砸断后住进了医院,25日才出院。昨日中午,他去找老板协调,一句话没说完,老板就打了他。对于小潘描述的被打情节,陈老板给
予否认。陈老板说,他已为小潘垫付了4000多元的医疗费。

  早报法律顾问林晓阳律师称,以跳楼自杀威胁,借以达到某种目的行为,根据3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可按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处以拘留或是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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