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十项措施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8日00:31 大江网-江西日报

  ●从现在起停止公办中小学和幼儿园改制的审批

  ●公办普通高中不得跨设区市和县(区、市)招生

  ●中小学不得设立“尖子班”等名义的班级

  ●停止小学举办数学奥林匹克竞赛等学科竞赛活动

  本报讯见习记者张武明报道:3月27日,记者从2006年度全省基础教育工作会议上获悉,针对家长和各界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乱收费、中小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等问题,省教育部门就如何规范基础教育办学行为、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等,制定出十条“军规”,内容涉及学校招生、办班、考试、学科竞赛和教学用书等诸多方面。

  一是严格办学体制改革的审批。公办中小学和幼儿园不得改为民办学校(幼儿园)或以改制为名实行高收费;不得以合作办学、联合办学等形式变相出让教育资源,损害学生的利益。从现在起,全省停止公办中小学和幼儿园改制的审批。

  二是规范学校招生行为。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就近免试入学,各类小学、初中均不得以考试的方式择优选拔新生,也不得以小学阶段各类学科竞赛成绩作为跨地段录取新生的依据。未经省教育厅批准,公办普通高中不得跨设区市和县(区、市)招生。

  三是规范学校办班行为。中小学要均衡编班教学,不得设立“尖子班”等名义的班级,也不得以举办实验班、兴趣班等为名争抢生源,提高收费标准。禁止中小学为社会上各类补习班提供教学设施或场地。

  四是严格控制学校班级人数。从2006年秋季新生入学开始,初中、高中每班不超过56人,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义务教育学校本学区内生源过多,学校办学条件不足的,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适当放宽,但最多不得超过中学的班级人数)。

  五是规范学科竞赛活动。从现在起,停止小学举办数学奥林匹克竞赛等学科竞赛活动。未经省教育厅批准,任何部门、团体、机构和学校不得组织中小学生参加各种竞赛活动,不得“以赛促销”、“以赛代销”。

  六是严格学校教学常规管理。严禁中小学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也不得随意提前结束新课。如因特殊情况确需停课或整体停课,一天以内要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一天以上则需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批。

  七是严格控制考试科目和次数。小学、初中禁止举行除期末考试以外的任何学科考试,高中阶段可增加期中考试,除高三年级外其他年级不得举行区域性联考和模拟考试。中小学不得以任何形式张榜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地方、部门不得给学校下达升学指标。

  八是控制学生在校活动时间和作业总量。严禁除高中、初中毕业年级外的其他年级利用节假日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更不得收费补课。

  九是严格控制教学用书。严禁学校和教师动员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学习资料、教辅材料,并从中牟取私利。未经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的教学辅助用书,不得进入校园向学生销售。

  十是严禁在职教师有偿家教。严禁在职教师对本校特别是现任教学班的学生实行家教、家养或有偿补课,严禁全日制中小学教师到社会上办班兼课。

  省教育厅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校要对照上述十条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强化内部管理,切实规范办学行为,并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发现违规行为,纪检部门要严肃查处。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