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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定点经营企业重新确认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8日00:31 大江网-江西日报

  本报讯记者黄锦军报道:日前,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我省将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定点经营企业进行重新确认。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全国性批发企业必须在4月30日前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报,按程序初审后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前经批准从事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经营的区域性批发企业,必须向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局4月25日前结束现场检查。

  原经批准从事第二类精神药品批发的企业,须重新向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5月12日前进行抽查。原经批准从事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的企业,符合《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规定条件的,重新向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符合要求的发放批准文件,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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