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到两年的警示牌谁负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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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8日00:47 东南快报 | |||
现场追踪开上“坑人路”的士栽河里
(图)“断头路”上新设的路障 本报讯一条“断头路”造成一名的哥身亡(详见本报昨日A4版报道)。昨日上午9时许,相关部门有了行动,派人用渣土车拉来土方堵住路口,形成路障,并立上两面“此路不通”警示牌。 面对迟来的警示牌和路障,身亡的哥的姐姐陈女士等家属泪流满面。他们说:“金华路成为‘断头路’已两年,警示牌和路障却没能及时设置,这才导致了事故的发生,相关部门应该为此事负责。” 而至昨日下午5时,事故发生已整整35个小时,家属们仍未得到任何部门和单位的任何说法。到底谁该为此次事故负责,昨日上午,记者走访了几个相关部门,得到的却是不同的声音。 市政工程处:金华路不属市政管理 “金华路是上个世纪90年代初修建的,作为乡镇修建道路,不可能移交到市里,也不属于市政管理范围,出了事应该找建新镇政府。”接受采访时,福州市市政工程处郑副主任说,就此事,他还专门到市建设局了解了情况。 金华路是条“断头路”,没有任何警示牌和路灯,郑副主任认为,此次车祸的发生,相关建设管理单位多少应该负有一定的责任。 建新镇政府:金华路归金山工业区管 仓山区建新镇政府办公室一位负责人则说:“金华路作为市级工业区,应该归属金山工业区管理处管辖。” 该负责人表示,金山新区开发以来,新建了许多道路,也有了许多新的路名,事发前,他甚至还不知道金华路,更不知道那是一条“断头路”,事故发生后,作为当地政府部门,镇里已派人前往该路段设置路障,以消除安全隐患。 金山工业区:等待交警部门认定责任 对于金华路所属权问题,金山工业区管理处一位负责人表示不愿多谈,他认为,金华路是市级工业区的一条区间道路,但工业区管理处是否要对此事负责,有待交警部门进一步认定。 同时,该负责人表示,金山工业区管理处将派人前往事故地点设置警示牌和路障,并由管理处一位部门副主任专门负责此事。 福州还有没有这样的“断头路”?欢迎您来举报,举报热线:0591-87806110。 □相关法规 据《福州市城市道路建设与管理办法》规定,各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由政府投资或移交给政府管理的城市道路的建设、养护、维修和路政管理。 单位自行投资建设和城市综合开发建设单位按城市规划要求配套建设的城市道路该由工程的产权单位负责养护、维修和管理。 记者 张学得 文/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