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欲承揽绿化工程 先缴风险抵押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8日00:49 燕赵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卢伟丽)今后,省会绿化企业要想从事园林绿化施工,必须先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才能承揽政府投资的园林绿化建设工程。据悉,实行园林绿化建设工程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这在省会园林绿化建设史上尚属首次。

  据了解,风险抵押金主要用于对发生安全事故的施工企业,在企业对事故处理拒不投入或投入不足时,转作事故抢险救灾、调查处理和善后赔偿等事宜,目的是约束企业,促
进文明施工。根据该制度,自2006年1月1日起,园林绿化建设新开工程在办理开工报告之前,施工企业必须持风险抵押金缴纳凭证方可办理开工手续。风险抵押金实行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它用。

  据市园林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为进一步约束施工企业,园林局还将建立绿化施工企业诚信档案,对信誉不好的绿化企业登记在册,在参加政府投资的园林绿化建设的招投标上予以限制,真正让那些讲诚信、实力强的绿化企业参与到绿化建设中。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