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三口开发廊牟利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8日01:04 东南快报 | |
本报讯一家四口有三人先后经营容留卖淫的“行业”。昨日,来自龙海市检察院的消息显示,“国道324线旁一容留卖淫案”,一主犯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据介绍,吴凤(化名)一家有四口(小女儿在老家念书),她先到龙海市颜厝镇路边村国道324线旁经营发廊店;吴凤交代说,发廊店一年收入高达20多万元,绝大部分是容留卖淫所得。 经审查,去年9月19日、20日凌晨,吴凤两次容留胡某在她发廊店内卖淫,胡某与两男子以400元价格成交,吴凤从中牟利175元;当月25日下午,吴凤又容留陈某在发廊店内与一男子以80元成交。 吴凤的丈夫徐安(化名)、大女儿徐莉(化名)在暴利诱惑下,合伙继续经营该店,后来一并被逮捕。 通讯员 黄建明 方跃乐 王志超 记者 易福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