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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球村”告工商法院不受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8日01:14 华夏时报

  诉称北京工商局滥用职权并索赔一元钱

  本报记者彭信琼报道昨天,海淀法院作出裁定,决定不予受理“月球村”状告北京工商局的行政诉讼。

  北京月球村航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月球村”)诉称:该公司是经工商登记注
册成立的合法公司,主要业务之一是出售月球土地。3月13日下午,北京市工商局向媒体公布北京2005年十大消费侵权案例,“月球村”的月球销售经营项目被列第六名。“月球村”认为,购买月球土地不是消费行为,而是长期投资行为。“月球村”认为北京市工商局把公司的经营项目列入十大消费侵权案例,属于滥用职权。故“月球村”请求法院撤销把销售月球土地列入十大典型消费侵权案例的违法行政行为,判令被起诉人向起诉人赔礼道歉、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1元。

  海淀法院经审查认为,“月球村”所诉事项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对其起诉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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