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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空调当心商家耍“三八”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8日01:19 华夏时报

  工商局:有销售商3月份开张8月份关门以躲避售后服务

  本报记者刘宪银通讯员郭飞报道昨天,北京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买空调要当心销售商3月份开张8月份就关门的“三八”行为。

  案例

  商家蒸发消费者投诉难

  去年3月张先生在梨园某个体电器店购买了某品牌的空调,后来空调出现故障,但当他找到该电器店时发现该店早已关门停业。店面已被一家房地产经纪公司租用。张先生遂向梨园工商所投诉,经过工商所调查发现该店已于去年8月份办理了注销登记。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工商所无法受理张先生的投诉。加之张先生购买空调时没有索要正式发票,空调厂家也不能免费进行售后服务,只能为张先生修理空调,但要按市场价格全额收取修理费用和更换零件的费用。

  提醒

  买空调应去正规商家

  据通州工商分局介绍,按照《消法》规定消费者对已经注销营业执照的商户进行投诉,因主体已经不存在,工商部门将不受理投诉。一些空调经销个体户为躲避应承担的售后服务责任,往往会在销售淡季注销营业执照,钻法律的空子。另一方面消费者购买、使用空调主要集中在夏季,秋季以后天气开始凉爽,空调销售行业生意不好做,一些个体户也会将执照注销转而经营其他项目,从而给消费者留下

维权隐患。

  工商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空调要到正规的、信誉好的商家处购买。索要正式发票,并写明购买时间、型号。最好能够签订正式合同,或者将售货人员的全部承诺在发票上写明,以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据悉,从昨天开始,通州工商分局梨园工商所已经开展空调销售商户的专项检查工作,此次检查将重点打击销售商的“三八”行为。同时,重点摸清商家的进货渠道,以保障商家是从正规渠道进货。一旦商家耍“三八”,可保障消费者找厂家进行售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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