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乱收费校长要撤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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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8日01:49 大江网-江西日报 | |
本报讯见习记者张武明报道:省教育厅与各设区市教育局日前就治理教育乱收费、保障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分别签订责任书。责任书规定,“学校乱收费,校长要撤职”,对中小学和幼儿园发生的安全事故,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责任书还要求对违规收取的资金及时清退,并严肃查处相关违纪人员。 近日,省教育部门要求各中小学,在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严格执行“一费制”收 此外,教育主管部门还要求,建立健全防范中小学安全事故的预警机制和安全责任追究制度,确保中小学的“一方平安”;要定期组织力量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排除,坚决防止火灾、集体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建筑物及附属设施倒塌、交通等重大事故的发生。认真履行对本辖区内中小学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