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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职工兼职监事有法规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8日01:49 大江网-江西日报

  本报讯记者胡萍报道:为了加强对企业的监管,省国资委出台国有企业外派监事会职工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所有出资监管企业应选送职工兼职监事,同时对职工兼职监事应具备的条件、承担的职责作了具体规定。这是记者3月27日从省国资委获悉的。

  《暂行办法》规定,我省国有企业职工兼职监事应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在本企业(包括集团下属的核心企业)工作5年以上,年龄在30岁至55岁之间。职工兼职监事由企业职工
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任期3年,可以连选连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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