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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瘫儿出生5年未出医院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8日02:09 京华时报

  

脑瘫儿出生5年未出医院

  从出生一直到5岁,田田未走出过医院。本报记者董世彪摄

  5年前,唐兴臣夫妇的女儿田田出生在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在被医护人员安排与母亲“皮肤早接触”的半个小时中,田田长时间窒息,最终成了一个脑瘫患儿。

  认为医院存在严重过失,唐兴臣夫妇两次将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告上法庭,索赔各项损失400万余元,该案至今未判决。

  漫长的医疗官司中,唐兴臣夫妇拒绝接田田出院。田田从出生起就一直住在医院,5岁的她至今未得到任何康复性治疗,智力与行动力发育低下。

  夫妻俩喜得健康女

  昨天,唐兴臣夫妇从海淀法院法官处得知,他们告北京大学第三医院(以下简称北医三院)的案子迟迟未宣判,是因法院还需调查核实田田索赔的康复治疗费,此项工作计划在下周进行。

  为了脑瘫女田田,唐兴臣夫妇与北医三院的“战争”,已持续了5年。

  唐兴臣和妻子兰海艳向记者讲述,在田田出生前,他们夫妻在

五道口经营服装生意,最大的愿望,就是尽快生个孩子,让小家圆满起来。

  2000年7月,兰海艳怀孕后,就不再外出工作,安心在家待产。其间,她固定到北医三院妇产科进行产前检查,每次的检查结果均为正常。

  2001年4月26日凌晨,出现临盆征兆的兰海艳被家人送进北医三院。当天上午8点半,兰海艳接受侧切手术,顺利产下一个女婴。

  “孩子的哭声很响亮,各项检查也都正常。”兰海艳说。

  随后的出生后1分钟、5分钟时进行的Apgar评分中,田田的得分均是满分10分,意味着婴儿非常健康。

  “护士告诉我是女儿,顺产,很健康。”一直焦急守候在产房外的唐兴臣得知母女平安后,十分兴奋地将好消息传达给亲朋好友。

  新生儿意外发生窒息

  产房内,医务人员将婴儿清洗干净后,把她抱到兰海艳身边,表示要进行新生儿和产妇的“皮肤早接触”。

  当时,有两个医务人员在给产后的兰海艳缝合手术的刀口。

  “她们让孩子俯趴在我裸露的胸上,然后将我的被子盖上,同时又盖上了孩子的被子。”兰海艳说,盖好被子后,将田田抱来的医务人员就离开了。此时,她的左胳膊刚被系好,准备测血压,“我单手扶着孩子,但感觉不到孩子在吮吸”。

  约半个小时后,医务人员表示“皮肤早接触”的时间已经到了,前来掀开被子,抱回婴儿。

  “她刚抱起来就惊叫了一声,然后产房一下子就乱了。医生很多,我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由于手术还未结束,不能动弹的兰海艳只能干着急。

  产房外的唐兴臣看到很多医生冲进产房,不过因事先得到母女平安的消息,他没有感到异样,直到医生抱出来了一个口唇青紫、不会自主呼吸的婴儿。“孩子没有任何动静,就像死过去了一样。”

  随后,几名医生告诉唐兴臣,他的女儿因吸入了羊水,出现窒息,必须进行抢救。唐兴臣说,本来沉浸在喜悦中的他“被当头打了一棒,蒙在了原地”。田田随后被送到儿科进行抢救。

  两个小时后,兰海艳被推出产房时,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医院不认为是医疗事故

  2001年4月27日,经北医三院儿科的抢救诊断,兰海艳的女儿田田被确诊为“缺血缺氧性脑病”,此病是引发脑瘫的重要原因。

  在随后做的CT检查中,排除了田田患有先天性脑病的可能,其气管中也没有吸入羊水的痕迹。但是,脑电图上的一条直线表示,她的大脑已经损坏。

  之后的法医学鉴定意见中说明,导致田田发病的原因是在与母亲的亲子皮肤接触中发生窒息。

  田田在北医三院儿科治疗期间,唐兴臣夫妇找到该院医务处协商处理手术造成的重大后果,但对方并不承认田田病例是“医疗事故”。

  在北医三院医务处2001年6月4日出具的一份“关于兰海艳之女医疗过程的意见”中,明确表示“产妇及新生儿诊断明确,治疗过程未见过失……母子早期皮肤接触是按上级规定进行,不属于医疗事故”。

  当年9月27日,海淀区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做出了技术鉴定,结论同北医三院医务处相同,并认为新生儿发生窒息属于不可预测的医疗意外。

  北医三院同时还要求唐兴臣夫妇将田田接回家治疗。

  医疗官司延续了4年多

  在和医院协商处理未果后,唐兴臣夫妇拒绝将田田接出医院,并不再支付医疗费。

  2001年10月23日,他们以医疗损害为由,将北医三院起诉到了海淀法院,要求对田田做伤残等级鉴定,并索赔74万余元。

  在法院的委托下,2002年6月11日,北京市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对这起医疗纠纷做出了法医学鉴定意见书,认为“北医三院医护人员在对患者兰海艳产后亲子接触过程中看护不当,致新生儿发生中毒窒息,与其缺血缺氧性脑病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其诊疗不当与患儿唐田田的缺血缺氧性脑病的参与度考虑为75%”。

  不过北医三院仍拒绝承认医院与田田的脑病有直接关系。

  北医三院认为,田田出生时身体很健康,医院医护人员将其交给兰海艳进行皮肤早接触,同时交代了有关注意事项,田田出现窒息是其父母未充分履行监护责任所致,与医院的医疗行为无关,且在田田窒息后,医院进行了抢救,已尽到义务。并表示法医不具备临床医学鉴定主体资格,其鉴定缺乏事实依据。

  海淀法院最终采用了北京市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的结论,于2003年5月8日判令北医三院赔偿兰海艳母女损失共计4万余元。

  唐兴臣夫妇对判决不满,并向市一中院提出了上诉。终审维持了原判。

  之后,唐兴臣夫妇再次拒绝接女儿出院。此时,已2岁的田田仍然住在北医三院儿科的病房内。

  2004年2月23日,北医三院将唐兴臣夫妇起诉到法院,要求他们立即将田田接出医院。唐兴臣夫妇则随即提出反诉,这次他们索赔的金额达400万余元,其中包括328万多元的康复护理费。

  其间,在法院的委托下,田田的残疾程度被北京华大方瑞司法物证鉴定中心鉴定为三级伤残。

  直到目前,该案尚未判决。

  脑瘫儿一直未得到治疗

  昨天,记者随唐兴臣夫妇在北医三院儿科见到了脑瘫的田田。她独自住在一间小病房内,陪伴她的是医院为她请的一个24小时护工,医院已不再为她提供治疗。

  见到父母,田田显得很高兴。虽然不能正常行走和说话,但她还是跌跌撞撞地冲入母亲的怀中,口齿不清地连喊“妈妈”。

  “孩子5岁了,但我们从没带她出过医院,怕送不回来了。”兰海艳说,虽然她很想亲自照顾孩子,但一想到还没进行完的诉讼,还是“狠心决定不接孩子回家”。并且他们夫妇二人不常到医院看望孩子,她说是为避免每次看见孩子都会伤心。

  在场的一名护工说,田田每天都会提起爸爸妈妈,并常自言自语说要看好病就能回家了。去年年底,首都儿研所附属儿童医院对田田进行了能力测评,结果她的智力被确定为“低下”,而社会生活能力的评定结果为“重度障碍”。

  “孩子已错过了最佳治疗时机,但我们无奈还是要等下去。”唐兴臣说,由于孩子五六岁才能做伤残鉴定,之前他们一直未给田田进行恢复性治疗。而今他们也要等事情有了“令人满意”的解决方式,才会将田田接回家进行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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