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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偿献血者注意保留原始凭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8日02:25 深圳特区报

  按规定无偿献血者和其直系亲属可以免费用血

  无偿献血者注意保留原始凭证

  【本报讯】(记者余海蓉)按有关规定,对于无偿献血者和其直系亲属可以免费用血,但是有个别的献血者由于一时疏忽忘记了保留用血的原始凭证,造成报销费用的困难。
为此,市献血办提醒无偿献血者一定要保留好献血和用血的原始单据。

  记者昨天接到一位雷小姐打来的电话,她反映,她是从1995年开始无偿献血。2004年年末,她的母亲因为肿瘤两次入院手术,共输血1200毫升。母亲出院后,雷小姐才想起自己是无偿献血者,母亲可以享受等量免费用血,于是她找到市献血办要求报销用血费。但由于雷小姐提供不了医院输血原始单据,只能提供医院的单据复印件,献血办不同意为其办理报销手续。

  记者随后就此事咨询了市献血办有关负责人。据介绍,按有关规定,无偿献血者在合格献血的情况下,本人在深圳特区内可以享受无限量免费用血,而父母、配偶、子女可以享受等量免费用血。为方便献血者,在实际报销中,即使献血者或其家属在其它城市用血,市献血办也予以报销。

  市献血办有关负责人指出,用血报销需要提供原始凭证,市民一定要保存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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