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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笔钱让我越想越糊涂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8日02:52 新晚报

  本报记者 田苗

  接待日志:仲女士拿着一张“缴纳供热费证明”来到本报“宋姐接待室”,她一边让接待人员看这张证明,一边叙述着困惑。

  记者调查:宋姐立即联系记者。记者采访仲女士,仲女士详细介绍说,2003年6月,
她经过一家中介的介绍,购买了道里区工部街5号的房子。办更名时,原房主李某交了欠下的包烧费等费用,并由哈一开物业管理公司开出了证明。2005年6月,仲欲将该房出售再次来到一开物业办理相应的手续时,物业让仲交欠的包烧费,其中1997-1998年147.89元,1998-1999年183.84元,1999-2000年183.84元。仲缴纳这三笔共计515.57元的包烧费后,到道里房产交易管理所调出了其当年的交易档案,其中一份缴纳供热费的证明上清楚地写着“热费已全部结清”。仲拿着这份证明多次来到一开物业,索要这三笔包烧费却未果。

  7日下午,记者与仲来到道里

房产交易管理所档案室,交了查询费后,工作人员从电脑存档中调出了2003年6月5日仲购房时盖着“哈尔滨一开
物业管理
公司”公章的“缴纳供热费证明”,证明上显示“热费已全部结清请给予办理登记手续”的字样。

  部门解答:8日上午,记者与仲来到一开物业,陈主任说,2005年6月,仲与新房主来办手续物业查账时,确有1997-2000年三笔包烧费未交,当时仲把这三笔欠费交了。因为根据账面显示,这处房子确实欠部分包烧费。陈主任表示,2003年仲办更名手续时的收费员现已不在这里工作,而她并不清楚2003年的情况。虽然仲有证明,但也需要找到原来的收费员才能知道是怎么回事。出现这种情况,也可能是当时收费员算错了造成的,因此,这三笔包烧费不能退给仲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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