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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起一次性木筷征税泉城餐饮市场“波澜不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8日04:14 舜网-济南日报

  本报3月27日讯(记者 祝蕾)从4月1日起,一次性木筷将纳入消费税征税范围,税率为5%。记者今天采访了解到,无论是商家还是普通消费者,对此反应都比较平静。

  据了解,目前我市规模大、档次高的饭店餐厅几乎都已不再使用一次性木筷,多数改为带包装加湿巾的消毒筷,这种筷子大约要加收1至2元的费用。历下区一大型饭店负责人表示,一次性木筷缴消费税,对于大中型饭店来说应该影响不大。采访中多数店主认为,即
便征税金额转移到他们经营的成本中,也没有太大影响,征税不会影响一次性筷子的使用。记者从老东门等小商品批发市场了解到,目前市场上的一次性木筷主要有三种类型:一种是独立包装带塑料袋的筷子,百双批发价8元;另一种没有独立包装,但表面光滑整齐,百双批发价5元;最差的是没有独立包装,表面有黑斑、筷子短而薄,百双批发价不到2元。

  业内人士建议,相关部门应尽快出台有关政策,严格落实饭店餐筷碗碟消毒制度,只有这样老百姓就餐时才能真正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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